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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县生活类市场主体保将进一步散发“烟火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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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5-28 15:38:32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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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从夏县相关部门了解到,为进一步推动餐饮企业复商复市,激发餐饮业消费活力,该县多部门联动,条块结合、合力推进,促进各类生活服务市场主体发展,助推全县市场主体倍增。

加大引摊入市力度。借助司马光诞辰纪念、卫夫人书法艺术节、介子推文化交流会等活动,开展“夏县十大特色美食”“夏县十宝”“夏都四贵”推介会,以及夏乐西瓜开园仪式等特色产品展销会,提升经济活跃度。适度允许开展消费市集、创意体验等经营活动,重要节假日期间,可在空置区域适度批准设置部分临时经营点,进一步提升城市活力。

规范便民经营店设置。对经营区域统一公示公告、统一划线定点、统一规范管理,规范辛街巷等摊贩点,落实专人负责清扫保洁、维护秩序,满足群众需求,让经营点繁华且有序。发挥街道社区的管理协调作用,提升基层执法保障能力,做好餐饮食品监管,提升食品经营条件。鼓励探索市场化运营模式和简化准入、积分奖励、失信惩罚等机制,成立夏县餐饮协会,强化商贩自治约束和激励作用。

支持发展夜间经济。在莲湖公园等夜间休闲聚集地,设置夜市经营场所,鼓励特色商业街积极开展夜间经营,对全年度营业额和安排就业人数达到一定标准的,给予运营主体一定的资金支持。发挥商业特色街和步行街的集聚效应,吸引一批零售、餐饮、休闲娱乐等中小企业入驻。

保留原有“烟火气”场所。对现存的菜市场、集贸市场、杂货店等市井味道浓厚的场所开展调研,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梳理出群众喜欢的“烟火气”场所清单。在编制片区和地段城市更新规划设计中,优先采用原址保留改造提升等更新方式,改善“烟火气”场所的空间环境品质,保护好城市的市井味道和“烟火气”。

保留原有街道商业氛围。稳妥实施城市老旧街巷更新改造,在整修路面、完善街道设施、提升街巷品质的同时,充分保护好街巷原有的商业氛围,按照道路功能合理确定道路断面形式,尽可能保持原有人行道和沿街建筑后退道路红线宽度,留足充足的人行和停驻空间,为沿街商铺发展提供空间环境,为实体经营“铺路”,为流动摊贩“安家”。

(贾海燕 邵晓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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