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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万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发 就业困难人员公益岗位的公告
根据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设立乡(镇)、街道办“就业服务工作站”并招录公益性岗位人员的通知》和《运城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为充实乡镇就业服务站人员配备,完善“山西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平台”功能,推动服务事项“一网通办”,现面向社会公开开发公益岗位到我县乡镇就业服务中心、行政事业单位等基层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开发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开发,统一组织,双向选择。
二、开发对象
经人社局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三、岗位设置
共开发45名公益岗位,主要安置在乡镇就业服务中心等基层单位。
四、开发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无传染病史。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与道德。
(四)户籍、生源地或原工作地点在万荣境内。
(五)符合以下条件的几类人员:
1、“4050”人员:女性满40周岁及以上、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的国有、集体企业失业人员。
2、就业困难全日制高校毕业生:①家庭困难、靠借贷上学的农村高校毕业生;②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③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④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的高校毕业生;⑤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含高等特教学院全日制本、专科残疾人毕业生)。
3、“零就业”家庭成员:城市居民家庭中,法定劳动年龄内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家庭成员。
4、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五、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名额报满为止
(二)报名地点:万荣县人社局就业促进股204房
(三)资格审核:持本人身份证及近期免冠一寸红底照片一张,核实就业困难人员或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身份,并填写《就业困难人员公益岗位登记表》、《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公益岗位登记表》。
(四)开发方式:报名人数超过开发人数,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择优录取。
(五)岗位安置:所有审核通过人员要服从人社部门安置,不服从安排人员取消资格。
六、岗位待遇
(一)聘用的人员无编制,属公益性岗位,实行统一管理,采取全日制工作制,由用工单位与聘用者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协议,并报县人社局备案,协议期满后自行解除劳动协议,退出公益岗位。
(二)聘用人员的补贴及待遇,补贴为万荣县最低工资标准1630元/月。同时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个人应缴纳部分从补贴中扣除)。
七、人员管理
聘用人员按照《公益岗位工作人员聘用协议书》及用人单位的规章进行管理,对违反文件规定及单位规章制度的,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解除协议。
2022年6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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