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注册,开启数字生活。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运城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落实燃气用户强制措施改造安装工作的通告
各燃气用户:
为遏制燃气事故发生,消除燃气安全隐患,保障燃气用户安全用气,根据省、市政府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有关文件要求,对燃气居民用户落实“三项强制”、非居民用户落实“四项强制”改造安装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改造内容
(一)居民用户。天然气居民用户要改造安装自闭阀、金属波纹软管、带有自动熄火保护装置的天然气灶具;液化气居民用户要改造安装自闭阀、加厚软管、带有自动熄火保护装置的液化气灶具。
(二)非居民用户。天然气非居民用户要改造安装报警器、切断阀、金属波纹软管、带有自动熄火保护装置的天然气灶具;液化气居民用户要改造安装报警器、切断阀、加厚软管、带有自动熄火保护装置的液化气灶具。
二、改造实施
燃气企业负责入户进行居民“三项强制”和非居民“四项强制”改造安装工作;用户自行购买符合燃气使用要求的带有自动熄火保护装置灶具,改造安装所需材料费用由用户承担,企业不得收取人工费用。
三、时限要求
2022年7月31日前完成强制措施的改造安装工作。
四、工作要求
燃气用户强制措施改造安装工作,直接关系着用户的生命财产和公共安全,望广大用户积极配合支持,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改造安装工作。对逾期未完成改造安装的燃气用户,燃气企业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下发停气通知,予以暂停供气,并上报燃气主管部门。
特此通告
运城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6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