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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绛县农机发展中心关于水肥一体化技术试验示范项目实施主体遴选的实施方案
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晋财农[2022]7号)文件、山西省农业机械发展中心(晋农机推一发[2022]5号)文件精神,2022年在新绛县实施水肥一体化技术试验示范项目。为搞好项目建设,经农机中心班子研究决定,特制定承担项目实施主体遴选方案,请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2022年工作要点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发展节水农业,实施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推广普及水肥一体化技术。全面提升水资源和化肥利用率,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发展现代节水型农业、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要结合当地农业生产特点和需求,以水肥一体化技术试验示范工作为主要内容,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提升我县生态农业水平。
二、加强组织领导
1、农机发展中心成立项目实施主体遴选领导组,全面负责实施主体遴选工作,成员各负其责,责任到人。
2、成立项目实施主体遴选评审委员会。
三、任务概况
1、在新绛县建立水肥一体化节本增效灌溉技术项目示范点200亩。选型引进水肥一体化智能灌溉系统装备,示范点内进行物联网智能定时灌溉施肥、远程控制分区灌溉施肥、比例自主注肥、土壤气象监控等技术的应用示范,对引进设备进行技术试验,验证、完善水肥一体化技术规范。开展应用考核,做好水肥一体化节本增效灌溉技术作业成本核算工作。认真开展灌溉、施肥、施药等生产作业,做好节水、节肥、节药、节能和长势、产量诸方面的数据采集分析,核算机具作业成本(包括电费、人工、维护保养等环节),各环节成本主要包括人工、折旧、维修等费用,在此基础上分析作业成本,形成机具试验考核报告。适时开展示范、观摩及推广演示活动。
2、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探索建立农机推广长效机制和长期稳定的试验示范点。项目承担单位的选择上要实事求是、以能为先,优先在集中连片规模化经营、窗口示范带动效应突出的地域实施,重点支持乡村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机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
3、县项目资金30万元。其中,示范装备购置补助资金28万元(单系统补贴额不得超售价80%);示范点建设、试验示范物料购置、数据采集、技术培训观摩等推广活动2万元。
项目资金使用要做到专款专用,不挤占、不挪用,在项目实施中,严格按照资金使用计划和规定支出,并要有相关发票凭证,杜绝超范围、超标准支出和虚列支出等情况。如资金被整合使用,县级农机部门要及时将整合后的资金使用计划函报省、市农机部门。
四、现场考察和查看材料
报名者根据打分标准,准备申报材料统一上报到县农机发展中心推广站,农机发展中心对所有报名者实地考察、查看材料和听取报名者对项目实施的阐述,依据打分标准进行打分。评审组依据打分情况,遴选出拟承担项目实施主体,名单于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三重一大”会议上讨论决定,将做为实施承担项目主体。(打分标准附后)
五、承担项目的实施主体在政府网公示
此方案公示期7天,最终解释权为新绛县农机发展中心。
联系人:白刚
农机发展中心推广站站长 15935972386遴选水肥一体化技术试验示范项目实施主体打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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