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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电动自行车免费上牌的通告
为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运政通〔2020〕9号)的规定,按照运城市交警支队的安排部署,免费对二轮电动车实行实名制登记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登记范围
辖区内二轮电动车
二、分类登记
(一)电动自行车号牌
1、牌照式样:“白底红字”
2、有效期:长期有效。
3、适用车辆
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规定的车辆。
4、登记需提供的资料
(1)电动车现场外检。
(2)电动车合格证、发票、照片、车架号拓印件。
(3)所有人身份证明,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二)过渡期电动自行车号牌
1、牌照式样:“绿底白字”
2、有效期
实行五年过渡期备案管理,即2025年12月25日后,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不得上道路行驶。
3、适用车辆
(1)2019年4月15日前出厂的,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规定的电动车。
(2)2019年4月15日前出厂的,不能提供合格证、发票的电动车,车主签订《电动自行车来历承诺书》即可办理实名登记。
4、登记需提供的资料
(1)电动车现场外检。
(2)电动车合格证、发票或者《电动自行车来历承诺书》,电动车照片、车架号拓印件。
(3)所有人身份证明或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登记地址及联系电话
新绛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辆管理所,地址:新绛县108国道高义钢厂路北 联系电话:0359-7600122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新绛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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