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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密闭场所疫情防控工作!市防控办发布第52号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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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7-20 17:07:32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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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密闭场所疫情防控工作!市防控办发布第52号通告

近期,国内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多地发生密闭场所聚集性疫情,感染人数多,防控难度大。为深刻汲取教训,扎实做好我市密闭场所疫情防控工作,严防疫情通过密闭场所在我市隐匿传播造成扩散,运城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如下通告:

  一、影院、网吧、酒吧、KTV、洗浴、足疗、按摩、剧本杀、棋牌室、麻将馆、健身馆、室内游泳馆等各类经营性密闭场所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安排专人对所有进入场所人员逐人测体温,扫场所码,验健康码、行程卡和5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提醒规范佩戴口罩。对正在实施居家隔离和健康监测等管控措施的人员及健康码异常(非绿码)、无5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严禁进入。

  二、各密闭场所要严格落实通风消毒等措施,对空调、电梯(扶梯)等设施进行日常清洁与消毒,加强对门把手、储物柜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保持公共区域环境整洁。加强环境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优先选择自然通风,无法使用自然通风时应利用排风扇等装置加强机械通风。

  三、密闭场所从业人员按规定要求严格落实定期核酸检测、全程接种疫苗和加强免疫接种等防疫措施,未落实的不得从事相关工作。

  四、广大市民要严格落实个人防控责任,进入密闭场所时配合做好测温、扫码、验码、戴口罩等防疫工作。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不适症状,做好个人防护,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排查诊治,并如实告知旅居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对拒不落实防控措施的密闭场所要采取停业整顿、行政处罚等措施,对情节严重、屡查不改的要予以关停,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并通过媒体公开曝光。引起疫情传播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运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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