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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荣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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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7-20 17:10:05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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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荣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联区、县城幼儿园: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幼儿园招生工作,促进教育公平,切实保障每位适龄儿童都能接受教育的权利,根据《运城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运教基〔2022〕4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免试、就近、划片、分配”原则,规范有序做好幼儿园招生工作。

  二、招生对象

  本县户籍或长期居住在本县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各类幼儿园禁止招收3周岁以下幼儿和寄宿制幼儿。

  三、招生时间

  (一)乡镇农村幼儿园由联区统一组织,于8月1日至5日进行规范招生。

  (二)县直六所公办园(城镇幼儿园、五一幼儿园、实验幼儿园、示范幼儿园、六一幼儿园、七一幼儿园)由各幼儿园在统一时间内进行自主招生,于8月2日招收非农户子女,剩余学位8月3日招收农户子女。任何公、民办幼儿园未经允许不得提前招生。

  四、招生计划

  县城公、民办幼儿园共设置37轨,每班招收25名幼儿(赞华幼儿园为20名),县城幼儿园预计招收小班幼儿915名,严禁各幼儿园超轨制、超班额招生。

  公办园:

  城镇幼儿园   4轨          五一幼儿园   4轨

  实验幼儿园   5轨          示范幼儿园   6轨

  六一幼儿园   4轨          七一幼儿园   4轨

  民办园:

  光大幼儿园   4轨          城小幼儿园   2轨

  星星幼儿园   2轨          赞华幼儿园   2轨   

  五、片区划分

  (一)城镇幼儿园招生区域为新建南路以西、后土大道以南城区及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不含农贸市场);

  (二)五一幼儿园招生区域为飞云大道以东、宝鼎北路以西、后土大道以北、城区及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凯旋乐园小区;

  (三)实验幼儿园招生区域为宝鼎北路以东、后土大道以北城区及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不含凯旋乐园小区);

  (四)示范幼儿园招生区域为新建南路以东、荣河南路以西、后土大道以南城区及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五)六一幼儿园招生区域为荣河南路以东、后土大道以南城区及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六)七一幼儿园招生区域为飞云大道以西、后土大道以北城区及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含农贸市场)。

  各联区根据实际情况,划分区域进行招生。

  六、招生条件及提供材料

  (一)农村幼儿园的家长报名需携带户口本和预防接种证原件。

  (二)县城非农户幼儿家长报名需携带户口本、房产证(居住证)或购房合同(两证原件及复印件,登记人必须为幼儿父母)、预防接种证原件等。

  (三)县城长期居住的农户幼儿家长报名需携带户口本、房产证(居住证)或购房合同(两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登记人必须为幼儿父母)、预防接种证原件等。在县城长期经商或办企业,没有房产证的农户幼儿家长报名需携带户口本、营业执照(两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登记人必须为幼儿父母)和预防接种证原件。

  符合以上条件,家长带领幼儿及相关手续,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在片区内幼儿园进行报名登记。家长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不予录取。

  < >(一)合理制定方案。各单位依据县局文件,按照就近入园的原则和本地(园)实际,对现有园所资源、适龄拟入园幼儿人数进行全面摸底,制定切实可行的招生工作方案,成立招生领导小组。各联区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划分招生区域,组织好辖区内公、民办幼儿园的招生工作,坚决不允许擅自跨乡镇招生,确保适龄儿童都能就近入园。县城六所公办园按照片区进行招生,制定的招生方案必须经县局审批通过后方可招生;县城民办园也必须按照县局招生的相关规定,在城区范围内招收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就业或居住人员子女,采取家长选择、自主招生。

  (二)公布招生信息。各幼儿园在招生报名日前一周起,通过在幼儿园大门口显著位置张贴招生简章、万荣教育微信平台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告招生信息,做到八公开,即: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报名条件、报名办法、收费标准、报名程序、咨询电话、所需携带材料等。

  (三)严格程序招生。各幼儿园要坚持便民、高效的原则,加强对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广泛宣传、精心组织、规范操作。结合本园实际,严格按照卫生部颁发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等有关规定,认真执行新生入园体检制度。全县所有拟新入园幼儿8月2日-10日期间,由监护人带领到县妇幼保健院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办理入园手续。

  八、具体要求

  (一)做好疫情防控。幼儿园负责对选报本园适龄儿童的基本信息进行现场核验。各园要严格落实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最新相关工作要求,合理安排家长错峰来园提交审核资料,科学有序分批审核,避免出现人员大量集聚情况。

  (二)依法依规编班。各类幼儿园要依据《幼儿园工作规程》、《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文件精神,从利于幼儿身心健康、便于管理的角度出发,严格控制班容量,规范编班,认真抓好幼儿入园的“年龄关”。

  (三)加强学籍管理。各级各类幼儿园要规范使用“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责成专人负责,提前做好新生信息采集准备工作,按照时间节点,认真完成好对幼儿学籍的录入和更新,确保各类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四)关照特殊人群。进一步建立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孤儿和残疾幼儿入园保障机制,确保贫困家庭幼儿都能就近接受学前教育。各公办幼儿园要对城镇和农村低保户幼儿、孤儿和残疾幼儿免收或减半保教费,保障幼儿接受正常的保育教育服务。驻县武警和解放军部队现役人员(父母军官证),县外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居住证和夫妻双方同时进城务工证明),易地扶贫搬迁的移民户子女(移民小区房产证),县委、县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重大招商项目随迁子女(政府证明),县公安局在职在岗人员(单位证明),除提供以上相应证明外,还需持户口本、出生证等证件,合格者可安排就近入园。

  (五)加强招生监管。各单位要建立招生宣传材料报备制度,幼儿园不得进行不实宣传,不得超计划招生。严格按照《万荣县物价局 万荣县财政局 万荣县教育局关于制定幼儿园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万价费字〔2014〕21号文件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和办法,做好新生入园收费工作。不得以各种名义搭车收费,对违规收费的园所,县局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其退还收取的费用。

  (六)优化招生工作。积极响应党史学习教育要求,创新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各幼儿园要增强服务意识,招生期间认真做好群众的来电来访工作,热情、耐心、努力为家长报名提供便利条件。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要及时化解,严禁推诿和上交矛盾,维护招生秩序,保证社会稳定,确保今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万荣县教育局

  2022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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