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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县2022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公告(第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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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7-26 10:14:02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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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县2022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公告(第一号)

为满足我县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稷山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6名全额事业编制小学教师,特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招聘为全额事业单位,招聘名额为36名,共分7个岗位。具体岗位、人数及招聘条件见《稷山县2022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现代教育理念,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4.身心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学历要求

  ①具有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②全日制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参照相对应的同等本科学历报考。

  ③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7月31日以前取得毕业证书,否则取消招聘或聘用资格。

  2.专业与资格要求

  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持有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颁发的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高等学校颁发的有效期内《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人员可以先行报考,并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对于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可以参加教师招聘。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3.年龄要求

  年龄不超过30周岁,为1991年7月25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为1986年7月25日以后出生。

  4.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①“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和“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五类人员。

  ②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人员,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得报名。

  2.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名。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名(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名。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不得报名。

  6.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不得报名。

  7.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在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由县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招聘工作的主要程序是:发布公开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信息发布

  在稷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公开招聘公告内容包括:招聘单位的名称、招聘岗位和人数、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报名时间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公告期为7天。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2.网上注册及报名时间:

  2022年7月29日9:00至2022年8月2日18:00,登陆稷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ishan.gov.cn),在首页点击“稷山县2022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报名入口”进入报名系统,或在浏览器中输入jishan.bmren.cn登陆报名系统,按要求注册后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符合系统规定的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白底照片(25×35毫米,分辨率295*413像素,格式为jpg,文件大小不能大于20KB)进行网上报名。请妥善保管注册密码,用于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

  3.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请于2022年7月30日9:00至2022年8月3日18: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也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

  4.网上缴费

  网上缴费时间:2022年7月30日9:00至2022年8月4日18:00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缴纳报名费,每人10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准考证

  笔试时间公告后,应聘人员在考试前登陆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具体笔试时间请考生随时关注稷山人民政府网站,不再另行通知。

  6.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的,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

  7.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但需先在网上缴费。减免报名费的考生于2022年8月8日至2022年8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到稷山县教育局人事股办理减免手续,并提交以下材料: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须提供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证明;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须提供低保证、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符合减免报名费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8.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一般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岗位。为保证招聘计划的足额完成,服务基层项目岗位不达开考比例所核减的空缺岗位,调整到非服务基层同类岗位招聘计划中;男性岗位报名人数不达开考比例所核减的空缺岗位,调整到同类岗位招聘计划中。调整情况在笔试之前公告。

  因不达开考比例报考岗位被取消的,通知本人进行岗位改报,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名费如数退还。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一堂考完,总分100分。笔试时长为150分钟。考生凭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入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

  笔试内容:分为语文、数学两部分,测试以初中知识和高中基础知识为主。

  (四)资格复审及面试

  1.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数量3倍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同进入资格复审。如不足3倍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名单。进入资格复审名单在稷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和自动放弃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再进行递补。

  2.面试

  资格复审无异议人员参加面试,面试总分100分。

  面试采用讲课方式。面试考官由5-7人组成,当场评分,当场亮分,当场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小数点后保留3位小数。

  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名额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

  面试时间、地点在稷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五)综合排队

  按照综合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保留3位小数)+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保留3位小数。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相同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综合成绩在面试结束后,经县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审定后当天在考点向社会公布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名单,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为综合成绩60分。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考生,记入诚信档案。

  (六)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对象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

  1.体检:体检在县级综合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依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2.考察:考察可采取调档审查、实地了解等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等。考察结果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

  根据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稷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没有问题或反映的情况不影响聘用的,公示期满后办理聘用手续。对群众反映、举报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空出的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请县领导审批后,由用人单位统一到有关部门办理档案、编制、工资等相关手续,并与拟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试用期聘用合同。拟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执行国家见习期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申报,人社局审核,县领导审批,财政部门列支。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核,出具考核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聘用人员聘用后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年,5年内不得辞职,不得流动。

  四、招聘纪律

  1.招聘工作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简化或合并有关程序。工作中要严肃工作纪律,主动接受监督,严禁有关单位和公开招聘的组织者以任何形式谋取私利,搞不正之风。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将予以严肃处理。

  2.招聘工作回避制度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从事招聘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实行回避。

  3.报考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如实提交有关证件和材料,对弄虚作假、违规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资格。

  2.本次招聘涉及的笔试成绩、资格复审和面试通知、拟聘用人员公示等有关事项均在稷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ishan.gov.cn/)发布,请考生自主查询和下载,并密切关注相关通知、公告、公示等信息。

  3.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根据疫情防控动态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随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生要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在招聘相应环节需扫场所码、出示行程卡、健康码、规定期限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测量体温,以上程序查验正常方可进入该环节。有过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根据省、市相关疫情防控政策执行相应防控措施。对于考生场所码为“非绿码”及体温测量不合格的,由驻点医护人员现场研判后,决定是否进入该环节。考生在相应环节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晋人社厅发〔2012〕53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稷山县教育局:0359-5523880

  电话咨询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监督电话:

  县人社局:0359-5522403

  纪委驻人社局纪检组:15535956390

  纪委驻教育局纪检组:15003486868

  本《实施方案》由稷山县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已明确说明的内容,不再做解释。此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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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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