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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人民检察院公开选任90名听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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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8-29 09:45:57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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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7日,从运城市人民检察院获悉,为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检察听证工作,促进矛盾化解,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建设管理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该院决定公开选任90名听证员。

据介绍,此次听证员的选任主要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专家学者、特约监督员,以及居委会、村委会、公益组织及志愿者、行业协会等基层组织人员中产生。欢迎具有一定社会工作经验的群众代表和法学、医学、经济学、理学、工学等专业人士报名。

听证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年满23周岁的中国公民;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优先入选:具有较好的群众工作能力;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熟悉相关领域或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下列人员不参加听证员选任: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在职工作人员;人民陪审员;其他因工作原因不适宜参加听证员选任的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听证员: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或者被仲裁委员会除名的;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

听证员实行定期选任、动态管理,每届任期3年,连续担任听证员不得超过两届。被选任的听证员将受邀参加市人民检察院对于符合条件的案件组织的听证会,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案件处理等问题,客观、公正地发表听证意见。听证员依法享有参加听证活动、独立发表意见、获得履职保障等权利;应当履行听证义务,遵守纪律,保守秘密。

此次选任听证员的报名时间:8月28日至9月10日。有意向的可通过现场报名、网上报名与邮寄报名3种方式进行报名。详询:0359-2219311(黄彩娟 牛联邦)。

(记者 景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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