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管理
物业交费
切换到宽版
首页
社区
数商
商圈
商城
优惠券
登录
立即注册
运城社区
»
社区
›
运城发布
›
运城告示
›
夏县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城市建成区禁煤区的通告 ...
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夏县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城市建成区禁煤区的通告
581
0
社区1号
Lv.9
发表于 2022-9-9 10:11:16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开启数字生活。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
×
为有效解决散煤污染问题,持续改善我县空气质量,根据《山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晋政发〔2018〕30号)、《运城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决战计划》(运政办发〔2020〕6号)要求,县政府决定在2019年已划定禁煤区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禁煤区范围,禁煤区内实行全面禁煤。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煤区域
我县禁煤区分为两个区域,一是县城新老城区;二是裴介镇、庙前镇、水头镇靠近中心城区区域。县城区域:东至春燕山,西至嫘祖北路和西南环路,北至红沙河,南至禹王东大道;靠近中心城区区域为:裴介镇209国道以南与空港盐湖交界区域(包括裴介村),庙前镇209国道西南与盐湖交界区域;水头镇水头村以南与空港交界区域。
二、禁煤规定
“禁煤区”内除煤电、原料用煤企业外,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销售、存储、使用、生产、运输煤炭及其制品。“禁煤区”内全面清理煤炭及其制品,全面取缔燃煤锅炉、采暖炉等所有燃煤设施。
三、禁煤措施
能源局牵头抓好禁煤区内散煤整治,严禁散煤复烧;市场监管局负责禁煤区内商户散煤清理;县住建局负责禁煤区内流动摊点使用散煤整治;县公安交警大队负责“禁煤区”内运输煤炭及其制品的
车辆
监管,一经发现,严厉查处;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禁煤区工业企业使用燃煤锅炉整治。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负责禁煤区内各村以及辖区内所有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小区、商户、流动摊点等。广大群众要坚决落实《通告》精神,严格遵守禁煤规定。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举报电话:12345
特此通告
2022年9月8日
夏县人民政府
禁煤区
,
城市建成区
,
建成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提升卡
置顶卡
沉默卡
喧嚣卡
变色卡
千斤顶
显身卡
相关帖子
•
运城市禁煤区禁燃措施是什么
•
运城市黑臭水体水质检测报告(二季度)
•
新绛调整城区禁煤区的通知
•
关于新绛县建成区内无黑臭水体的情况说明
•
运城市决定扩大中心城区禁煤区范围,10月1日起执行
•
永济市关于严厉打击禁煤区内销售煤炭 及其制品行为的通告
•
新绛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新绛城区禁煤区的通告
•
咨询|新绛城区调整后禁煤区范围
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回复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并转播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社区1号
Lv.9 管理员
主题
回帖
0
积分
270261
+ 关注
发消息
关于我们
关于我们
新闻动态
联系我们
服务支持
官方商城
售后服务
投诉/建议联系
18636392123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复制和建立镜像,
如有违反,追究法律责任
关注小程序
添加微信客服
Copyright © 2001-2024
运城社区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晋ICP备16004466号-2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微信客服
QQ客服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