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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源人家小区在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时,要求业主缴纳380元/平米,后要求取消补缴,在前往物业领取不动产登记证时,物业要求缴纳3-4万元不动产登记证办理费用,对此存有异议,该费用是否合理?缴纳至哪部门?
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答复关切:
经核实,兴源人家小区系2016年12月31日前投入使用,在办理不动产确权颁证清零行动中,因合同纠纷问题,未能正常办理,现该开发公司已申请仲裁程序正在解决,待仲裁结果出来后,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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