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省城市级医院今起取消药品加成 12家公立医院药价实行备案制

875 0
发表于 2016-11-1 08:57:39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开启数字生活。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qq_login wechat_login

×
11月1日,太原市12家公立医院正式取消药品加成。为确保总体上不增加患者经济负担,太原市发改委下发通知,明确要求市级公立医院实行药品价格月报制度,医疗服务收费要公示。
    10月27日,太原市发改委下发《关于加强医药价格监管严格执行医药价格改革相关政策规定的通知》,要求12家市级公立医院严格执行药品零差率政策,确保药品价格稳定,严禁随意提高药品价格或变相涨价的行为。药品价格实行月报制度,有关医院要在每月30日将当日实际执行的药品价格报市发改委备案。
    同时,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补偿后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标准收费、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项目、不按照规定提供服务收取费用。实行医疗服务收费公示制度。各医院要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公示牌、电子显示屏、电子查询台等方式,在医院收费处或相关科室醒目位置向患者公示医疗服务项目及标准,便于群众监督、严格执行医药一日清单制度,实现患者明明白白交费。
    太原市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部门将密切监管医药价格执行情况,并充分发挥12358价格投诉电话作用,对群众反映的乱收费、乱涨价、不按规定公示医药服务价格的,一经发现一律立案,坚决依法从重从快查处。
17887

回复

avatar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qq_login wechat_login

本版积分规则

服务支持

官方商城 售后服务
投诉/建议联系

18636392123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复制和建立镜像,
如有违反,追究法律责任
  • ewm_b关注小程序
  • ewm_a添加微信客服
Copyright © 2001-2024 运城社区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地图 晋ICP备16004466号-2
关灯 在本版发帖
ewm_a扫一扫添加微信客服
QQ客服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