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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西汉,我们祖先便已开始栽培反季节蔬菜。据《汉书·循吏传》记载:“太官园种冬生葱韭菜茹,覆以屋庑,昼夜燃蕴(煴)火,待温气乃生,信臣以为此皆不时之物,有伤于人,不宜以奉供养,及它非法食物,悉奏罢,省费岁数千万。”
“太官”是官名,专掌饮食,属少府。也就是说,冬天的时候,掌管皇家饮食事项的**带领他的下属在菜园地种植葱、韭和其他种类的蔬菜。“菜茹”,《辞海》有关条目给出的解释是“蔬菜总称”,并举例说“菜茹有畦”。当时的技术条件有限,无法用塑料薄膜覆盖在菜地表面,也没能盖起蔬菜大棚,人们种植反季节蔬菜时,只能在室内进行,白天和黑夜都燃着无焰的微火,以保持促使蔬菜生长的适当温度。采用这样的种植方式,很显然规模和范围非常狭小。其次,只能满足皇室成员的需求,广大平民百姓是不可能享受的。
一个叫召信臣的**认为,这些“皆不时之物”,违背自然界的生长规律,吃了会对人体有害,不适合拿来供养皇室成员。于是给朝廷写了一封奏疏,汉元帝采纳了他的建议,将太官园种植反季节蔬菜一事,还有其他的一些“非法食物”都废除了,省下一大笔财政开支。
还原当时的历史真相,从防止皇室成员追求奢靡生活和节省财政开支角度而言,召信臣的建议无疑是可取的,但说吃了反季节蔬菜对人体有害,则是不符合实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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