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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关于推荐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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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11 09:27:21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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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公示

发表时间:2022-11-10 17:50

  为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表扬先进,激励斗志,农业农村部将评选表彰一批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积极申报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晋农政改发[20221]1号)要求,经我局综合评比,拟推荐运城市农业农村局为先进集体,吴启选、李波同志为先进个人。

  一、先进集体

  近年来,运城市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特别是自2019年被农业农村部确定为第四批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市推进试点单位以来,坚持把深化拓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作为推进高质量转型发展和乡村振兴的关键举措,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细化目标、强化落实,高标准完成各项试点任务。在全国试点的省级评估验收和市级全面验收中被评为优秀等次。运城市农业农村局先后被评为2021年山西省农业和农村工作先进集体、2021年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优秀市、2020年中国农民丰收节主场活动优秀组织单位、第四届山西省农村创新创业创意项目大赛优秀组织奖。

  二、先进个人

  吴启选,稷山县农村经济事务中心主任。该同志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问题的重要指示,围绕“清资产、定成员、建组织、严监管”四个重点,精心组织了全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建立了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障严格的产权制度体系,开创了乡村振兴新局面。草拟出台《稷山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稷山县2018年推进乡村产权制度改革行动计划》《稷山县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实施细则》《稷山县农村集体成员资格认证工作指导意见》《稷山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定指导意见》等政策性文件,讲课8次,先后60余次深入田间地头,讲政策、摸实情、讲办法,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奠定了政策基础。

  李波,盐湖区农村经济事务中心财务站站长。该同志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善于思考,不断创新,经过大量实践提出了“先账内后账外,先登记后清查”,会计委托代理中心组成标准化专业队伍逐村挨个跟进、集中分片培训,一对一现场实地指导等新的工作办法,切实保障了产权制度改革任务高标准高质量按时完成。在产权制度改革信息数据传送国家管理平台中,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和信息核查盐湖区进度始终保持全省领先,兄弟县市多次来盐湖区参观借鉴改革经验和做法。利用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成果,在深入调研和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针对产权改革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农村集体大额财务收支事前报备、集体日常用工登记、村集体零业务承诺等管理措施,进一步完善了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机制,今年9月份山西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对盐湖区农村三资这些先进经验在全省进行推广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1月10日至11月16日。在公示期内,干部群众如有不同意见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方式,向运城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电话:0359--2065838   

  运城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1月10日
18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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