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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汉无聊在电梯内放火构成放火罪 赔钱又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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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12 11:23:56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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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因感觉无聊,一男子在回家乘坐电梯时随手将杂物点燃,醉酒的他却没想到随后会引发火灾。最终,男子为自己的鲁莽行为买了单。
  今年3月27日晚上10点多,省会某小区内一部电梯里面突然浓烟滚滚,并有火苗从电梯缝隙里蹿出。一名业主发现后,迅速通知了小区门岗值班室。几名值班人员赶到,十几分钟后将火扑灭。
  电梯里怎么会突然起火?事发后,小区物业公司通过查看监控录像,发现曾有一名男子在电梯内放火,男子随后在该楼七层走出电梯。为此,物业工作人员对七层的业主逐户排查,发现703室的男主人梁某,就是出现在电梯起火现场的纵火男子。据此,工作人员报了警,民警随后找到对梁某进行了调查。
  今年30岁的梁某目前在省会某汽车贸易公司工作。梁某称,当晚他回家之前曾喝了一些酒,脑子有些糊涂,在乘坐电梯时,他感觉有些无聊,便顺手用随身的打火机将电梯内的一处杂物点燃,纯粹是为了好玩。关于在点燃杂物后不管不顾走出电梯的行为,梁某表示自己已经丝毫回忆不起来当时的细节了。物业公司表示,梁某引发的火灾造成电梯顶部、摄像头及部分线路等设备被烧坏,电梯一度无法使用,经鉴定共计损失6000多元。出事后,梁某赔偿了物业公司电梯维修费用。
  近日,石市桥西区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这起案件。法院经审理认为,梁某用打火机将电梯内杂物点燃并放任燃烧,致使正在运行中的电梯发生火灾,危害居民楼中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构成放火罪。梁某案发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并已赔偿物业经济损失,对其予以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以放火罪判处梁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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