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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夏县文旅大拥军”退役军人等人员旅游优惠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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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14 10:01:15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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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各部委,县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厂矿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双拥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弘扬我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优良传统,丰富开展纪念延安“双拥”运动80周年系列活动,增强退役军人获得感、幸福感、荣誉感,营造尊崇军人、尊重退役军人的浓厚氛围。按照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运城文旅大拥军”退役军人等人员旅游优惠活动的通知》(运退役军人发〔2023〕5号)文件要求,决定在我县开展“夏县文旅大拥军”旅游优惠活动。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请各相关单位认真落实。

  一、享受优惠人员范围

  1.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的退役军人;

  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的“三属”人员;

  3.持有部队颁发现役军人家属证件的现役军人家属。

  二、优惠场所范围

  持证人在全县范围内游览文化和文物部门归口管理的除文物建筑及遗址类博物馆外的公共博物馆、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管理的旅游景区(景点)享受免首道门票政策,园内其他收费项目除外。具体优惠场所为:

  1.司马温公祠景区(4A)

  2.堆云洞景区(4A)

  3.瑶台山景区(3A)

  4.夏县博物馆

  三、工作要求

  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迅速传达落实,广泛宣传政策,把此次退役军人等人员旅游优惠活动作为体现党和政府关爱、尊崇现役军人、尊重退役军人、促进我县旅游事业发展的优惠举措落到实处。

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夏县文化和旅游局

夏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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