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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软环境”,保障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企业和供应商合法权益,运城市财政局承诺:
集中开展保证金清退行动,压实责任,明确责任科室,建立清退台账,公开举报电话,畅通供应商举报渠道;
有序清理,对2023年2月底前所有实施项目进行自查,摸清违规收取各类保证金底数,限时清退,跟踪检查,销号清零;
巩固深化,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举一反三,及时纠正妨碍公平竞争、破坏营商环境的行为。
5月底前,清退2023年2月底以前所有违规收取的各类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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