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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工商部门发布“双11”网络消费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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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13 18:31:55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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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11”网络购物消费旺季也将是网络消费纠纷高发期,为引导消费者理性、安全消费,慎防消费陷阱,山西省工商局日前发布网络消费六点警示。      一是网络消费要理性。不要被低价迷惑,要查看商品参数、相关说明及买家评价等。对降价、清仓、最低价等优惠打折的商品要认真辨别、仔细对比,核实优惠折扣的真实性,避免被虚假打折行为蒙骗。在关注商品促销信息的同时,还要了解打折促销活动的条件和规则以及售后服务条款。
      二是正规电商是首选。消费者应选择经营规模较大、信誉度等级较高、口碑较好、交易量大、消费者评价较高的正规电商,对朋友圈的“良心货”不要轻信。符合规定的网络交易平台,会在其首页醒目位置公开网络标识、营业执照等信息。
      三是交易安全要重视。消费者千万不要在没有任何资质认证的网站下单,更不要轻信以各种理由要求直接转账至私人账户,或点击卖家通过QQ、旺旺等发付款链接的页面、要求扫二维码进行付款等行为,这将脱离正规网络交易平台的安全监管。最好选择到有第三方担保的购物平台付款,或者与卖家协商货到付款。
      四是货到签收不要急。收货时应当场开箱查验。一旦发现商品有问题,要立即联系商家并拒收商品。
      五是鲜活类商品谨慎买。消费者要慎买急于使用或保质期较短的商品。网购高峰期也是物流高峰期,购买时要做好快递派送时间延迟的准备,避免因快递不快造成商品成为“废品”。
      六是消费凭证要保留。如:聊天记录、购物记录、购物页面截屏、购物票据凭证、快递单、送货单等。一旦出现消费纠纷,及时向商家协商处理,也可向网络交易平台投诉,或者拨打12315电话进行投诉。
(欢迎在天虹创惠运城民间新闻栏目里发布各类民间新闻事件。发稿网址:http://www.thch813.com/   投稿邮箱:10138522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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