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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运城市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3-04-28
盐湖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运城市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运城市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运城市噪声污染防治和声环境质量管理水平,强化噪声排放源监督管理,切实解决噪声扰民等突出环境问题,建设安静舒适的宜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7〕1709号)及《“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环大气〔2023〕1号)要求,结合运城市城市总体规划、环境质量现状等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主要目标
有效控制噪声污染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加强城市噪声管理水平,持续改善声环境质量,不断提高人民群众享有良好声环境的获得感。
(二)划分原则
1.规划指导原则。以城市规划为指导,按区域规划用地的主导功能、用地现状确定。划分区域应覆盖整个城市规划区面积,并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用地性质变化而同步调整。
2.适用性原则。用地现状与城市总体规划用途相差较大的区域,以用地现状作为依据,区划应便于城市噪声管理和促进噪声治理。
3.单块的声环境功能区面积,原则上不小于0.5km2。山区等地形特殊的城市,可根据城市的地形特征确定适宜的区域面积。
4.适时调整原则。调整声环境功能区类别需进行充分的说明,不能随意降低已确定的声环境功能区类别。严格控制4类声环境功能区范围。根据城市规模和用地变化情况,声环境功能区划可适时调整,原则上不超过5年调整一次。
5.协调一致原则。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要充分考虑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要有利于城市规划的实施和城市改造,做到区划科学合理,促进环境、经济、社会协调一致发展。
6.相邻适用区达标原则。工业企业及固定源设备排放噪声影响到相邻噪声适用区内的噪声敏感建筑物时,其排放的噪声在敏感建筑物应达到该区域的声环境质量标准。
(三)适用范围
本次区划范围为运城市建成区及规划区,以《运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远期城区用地规划内容,确定本次声环境功能区划具体范围:西至学院西路、盐泽路、关铝热电西侧,南至运潼线、银湖街,东至空港开发区东侧,北至北相镇南侧,总面积约110.44km2。
(四)适用时段
昼间、夜间时段分别为:昼间6:00~22:00,夜间22:00~次日6:00。
二、声环境功能区分类及噪声限值
(一)声环境功能区分类
依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按区域的使用功能特点和环境质量要求,声环境功能区分为以下五类。
0 类声环境功能区: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1 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2 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3 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4 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4b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
(二)噪声限值
依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各类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等效声级限值见表1。
表1 环境噪声限值
单位:dB(A)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 时 段 | 昼间 | 夜间 | 0类 | 50 | 40 | 1类 | 55 | 45 | 2类 | 60 | 50 | 3类 | 65 | 55 | 4类 | 4a类 | 70 | 55 | 4b类 | 70 | 60 |
注:各类声环境功能区夜间突发噪声,其最大声级超过环境噪声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15dB(A)。
三、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本次划分将运城市规划区划分为4类声环境功能适用区域。其中,无0类区,1类区8个,2类区5个,3类区4个,沿城市主次干道、南同蒲铁路、大西高铁两侧及运城市瑞通汽车客运中心站、运城五洲汽车站、运城北客运站、运城汽车客运东站、临运城站、运城北站站场划分为4类区。
(一)0类声环境功能适用区域执行标准50-40dB(A)
无0类区。
(二)1类声环境功能适用区域执行标准55-45dB(A)
1类功能区共8个片区,总面积为51.0km2,占整个区划面积的46.2%。
1-Ⅰ位于城区北侧盐湖工业园区西,区域边界北至北相镇南,西至区划边界、学院西路,南至区划边界,东至解放北路,区域面积10.36km2。
1-Ⅱ位于城北片区,区域边界北至北环路,西至圣惠路、盐泽路、大渠路,南至南同蒲铁路,东至学苑路、樊村水库西侧,区域面积24.18km2。
1-Ⅲ位于老城区西南,区域边界北至红旗街,西至圣惠路,南至银湖街,东至解放路,区域面积2.52km2。
1-Ⅳ位于老城区东,区域边界北至禹都东街,西至人民路,南至银湖街,东至禹西路、铺安街,区域面积4.51km2。
1-Ⅴ位于城东片区,区域边界北至禹都东街,西至八一水库东侧,南至区划边界,东至东环路,区域面积6.19km2。
1-Ⅵ位于空港开发区,区域边界北至舜帝街,西至区划边界,南至机场大道,东至康杰路,区域面积1.21km2。
1-Ⅶ位于空港开发区,区域边界北、西至侯安线,南至陶朱公街,东至区域边界,区域面积1.51km2。
1-Ⅷ位于盐湖南侧西姚村附近,水解线与解放路交汇处区划范围,区域面积0.52km2。
(三)2类声环境功能适用区域执行标准60-50dB(A)
2类声环境功能区共5个片区,总面积为25.45km2,占整个功能区划面积的23.0%。
2-Ⅰ位于城东片区北部,区域边界北至大西高铁,西、南至北环路,东至东环路,区域面积2.67km2。
2-Ⅱ位于城东片区,区域边界北至北环路,西至樊村水库东侧,南至禹都东街,东至东环路,区域面积10.63km2。
2-Ⅲ位于城北片区西侧、物流园南,区域边界北至涑水街,西至盐泽路,南至工农街,东至圣惠路,区域面积1.42km2。
2-Ⅳ位于老城区中心、关铝电厂区域以及万达广场、体育公园区域,区域边界北至南同蒲铁路,西至大渠路,南至红旗街、银湖街、河东东街,东至铺安街,区域面积6.97km2。
2-Ⅴ位于空港开发区北侧,区域边界北至张孝机场,西至康杰路,东、南至侯安线,区域面积3.76km2。
(四)3类声环境功能适用区域执行标准65-55dB(A)
3类声环境功能区共4个片区,总面积为8.75km2,占整个功能区划面积的7.9%。
3-Ⅰ位于盐湖工业园区片区,区域边界北至复旦大道,西至解放北路,南至新星路,东至学苑路,区域面积4.53km2。
3-Ⅱ位于城北片区西北物流园,区域边界北至北环路,西至盐泽路,南至涑水街,东至圣惠路,区域面积0.86km2。
3-Ⅲ位于运城开发区工业区,区域边界北至陶朱公街,西至东环路,东、南至区划边界,区域面积2.11km2。
3-Ⅳ位于城西机电园区关铝电厂周边区域,区域边界北至区划边界,西至关铝热电西侧,南至运潼线,东至大渠路,区域面积1.25km2。
(五)4类区声环境功能适用区域
1.4a类声环境功能适用区域执行标准70-55dB(A)
主干道:北环路、关公街(舜帝街)、岳北街、华源街、条山街、工农街、机场大道、河东街、禹都大道、运茅公路、红旗街、西环路、大渠路、圣惠路、解放路、中银大道、学苑路、安中路、邑东路、东环路、文洲大道、涑水大道、禹西路、迎宾路、铺安街、子厚街、人民路、周西路、韩信路、康杰路、通达街,共31条。
次干道:思源路、岳南路、永乐街、兴源街、潞村街、魏风街、老西街、老东街、南城墙路、银湖街、环湖路、盐泽路、货场西路、货场东路、棉西街、双桥路、西城墙路、凤凰路、东城墙路、槐东路、槐中路、禹西路、安东路,共23条。
交通站场:运城市瑞通汽车客运中心站、运城五洲汽车站、运城北客运站、运城汽车客运东站。
相邻区域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域,距离为50m±5m;相邻区域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域,距离为35m±5m;相邻区域为3 类声环境功能区域,距离为20m±5m。
当临街建筑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时,将临街建筑面向交通干线一侧至交通干线边界线的区域定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
2.4b类声环境功能适用区域执行标准70-60dB(A)
南同蒲铁路、大西高铁两侧防护绿地作为4b类区域,相邻区域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域,距离为50m;相邻区域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域,距离为35m;相邻区域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域,距离20m;运城站、运城北站划分为4b类功能区。
当临街建筑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时,交通干线边界线外一定距离以内的区域划分为4b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4类声环境功能区时,不同的道路、不同的路段、同路段的两侧及道路的两侧其距离可以不统一。
表2 运城市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表 单位:dB(A)
面积(ha) | 区域 | 1类区 | 1-Ⅰ | 1035.97 | 北至北相镇南,西至区划边界、学院西路,南至区划边界,东至解放北路
| 1-Ⅱ | 2417.57 | 北至北环路,西至圣惠路、盐泽路、大渠路,南至南同蒲铁路,东至学苑路、樊村水库西侧
| 1-Ⅲ | 252.49 | 北至红旗街,西至圣惠路,南至银湖街,东至解放路
| 1-Ⅳ | 450.88 | 北至禹都东街,西至人民路,南至银湖街,东至禹西路、铺安街
| 1-Ⅴ | 619.05 | 北至禹都东街,西至八一水库东侧,南至区划边界,东至东环路
| 1-Ⅵ | 121.08 | 北至舜帝街,西至区划边界,南至机场大道,东至康杰路
| 1-Ⅶ | 151.53 | 北、西至侯安线,南至陶朱公街,东至区划边界
| 1-Ⅷ | 52.06 | 水解线与解放路交汇处区划范围
| 小计 | 5100.63 | 2类区 | 2-Ⅰ | 266.99 | 北至大西高铁,西、南至北环路,东至东环路
| 2-Ⅱ | 1062.91 | 北至北环路,西至樊村水库东侧,南至禹都东街,东至东环路
| 2类区 | 2-Ⅲ | 142.17 | 北至涑水街,西至盐泽路,南至工农街,东至圣惠路
| 2-Ⅳ | 697.17 | 北至南同蒲铁路,西至大渠路,南至红旗街、银湖街、河东东街,东至铺安街
| 2-Ⅴ | 375.66 | 北至张孝机场,西至康杰路,东、南至侯安线
| 小计 | 2544.90 | 3类区 | 3-Ⅰ | 453.03 | 北至复旦大道,西至解放北路,南至新星路,东至学苑路
| 3-Ⅱ | 85.82 | 北至北环路,西至盐泽路,南至涑水街,东至圣惠路
| 3-Ⅲ | 210.84 | 北至陶朱公街,西至东环路,东、南至区划边界
| 3-Ⅳ | 124.93 | 北至区划边界,西至关铝热电西侧,南至运潼线,东至大渠路
| 小计 | 874.62 | 4a类区 | 主干道、次干道、交通站场:运城市瑞通汽车客运中心站、运城五洲汽车站、运城北客运站、运城汽车客运东站 | 运城市瑞通汽车客运中心站、运城五洲汽车站、运城北客运站、运城汽车客运东站划分为4a类功能区;相邻区域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域,距离为50m±5m;相邻区域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域,距离为35m±5m;相邻区域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域,距离为20m±5m | 4b类区 | 南同蒲铁路、大西高铁、运城站、运城北站 | 南同蒲铁路、大西高铁两侧防护绿地作为4b类区域,相邻区域1类声环境功能区域,距离为50m;相邻区域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域,距离为35m;相邻区域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域,距离20m;运城站、运城北站划分为4b类功能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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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区划目标的可达性
运城市城市区域声环境现状监测共布设168个有效监测网格(1000×1000m),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2.2dB(A),声环境质量总体水平为二级,声环境质量“较好”;夜间平均等效声级为42.5dB(A),声环境质量总体水平为二级,声环境质量“较好”。
1类功能区:
声功能区划分为1类区的区域,昼间达标率94.0%,夜间达标率98.5%,综合达标率96.3%。
2类功能区:
声功能区划分为2类区的区域,昼间达标率97.1%,夜间达标率100%,综合达标率98.5%。
3类功能区:
声功能区划分为3类区的区域,昼间达标率100%,夜间达标率100%,综合达标率100%。
4类功能区:
道路交通噪声共布设94个监测点位,各公路监测值昼夜均达标,综合达标率100%。铁路监测点位2个,监测值昼夜均达标,综合达标率100%。
五、其他
本方案由市政府批准实施,原则上5年调整一次;确因城市建设和重大规划实施调整,可申请方案修编并按原程序报批。本文件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解读。
附件:运城市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图
附件
运城市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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