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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我们误会了商纣王30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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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5-15 10:23:59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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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纣王,即商朝的最后一位君主帝辛,一直以来都是昏君、暴君的典型代表,诸如宠信妲己、残害忠良、酒池肉林、炮烙**、杀妻害子、敲骨验髓、剖腹验胎……凡此种种都是多年来人们津津乐道的帝王反面素材。尤其是在《封神演义》这部影响力很大的通俗小说之后,纣王的罪恶形象更是板上钉钉深入人心。

  但真实的历史是怎样的呢?关于纣王的形象,三千年来似乎都没什么变化,只是到了近代,随着考古学成果的发展、历史观迅速地演进,才给我们还原了一个更真实的商朝和纣王。

  我们来看最早的历史文献:武王伐纣时,有两篇控诉纣王的檄文《泰誓》和《牧誓》,其中给纣王定下的罪状是:酗酒、信有命在天、不用贵戚旧臣、任用小人、听信妇人之言、不留心祭祀。

  近代历史学家顾颉刚专门写了一篇考证详实的文章《纣恶七十事发生的次第》,文中统计了关于纣王的恶性,最早处于《尚书》的有六项,战国期间增加了二十项罪恶,汉朝增加了二十一项,两晋时增加了十三项。现在传说的纣恶事实上是层累积叠地发展的,时代愈近,纣罪愈多,也愈不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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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举个“层层加码”的例子。最早《尚书》中记载纣王爱喝酒:“方兴沈酗于酒”。

  到了《韩非子》中,这一段的描写是:“掘深池,罢百姓,煎靡财货。”至于池子是放酒还是放财务的,没明说。

  在《吕氏春秋》中,正式提出了“酒池”这个概念——“以糟为丘,以酒为池,肉圃为格。”不但有酒,还有肉,可惜没有火锅。

  等到了西汉初年的《史记》,就成了这个样子:“大聚乐戏於沙丘,以酒为池,县肉为林,使男女裸相逐其间,为长夜之饮。”司马迁就是很厉害,寥寥几笔生动形象的画面感就出来了,不但规定了名词“酒池肉林”,还要强调“男女裸相逐其间”——这就是我们语文课里学习到的“细节描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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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到了东汉年间的《论衡》,把细节数量化了:“纣沈湎于酒,以糟为丘,以酒为池,牛饮者三千人。长夜之饮,忘其甲子。车行酒,马行炙,百二十日为一夜。”可见对于纣王的清算,定性分析还不够,还要来定量分析,有数据才有真相嘛。

  在生产力不发达的古代,人们能够想象到最奢靡堕落的景象就是“酒池肉林”“男女裸相逐”。但是,肉类是一个易腐坏的食品,既然人们还能脱光了衣服跑来跑去,说明天气肯定温暖,那么肉类怎么可能以“肉林”的方式保存呢?这是明显不符合科学常识的。我从来都尊重司马迁的旷世才华和专业素养,但是这个地方他写的就是禁不起推敲,我们只能理解为“裸相逐”之类属于文学演绎的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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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举一个例子,还是纣王奢靡生活的代表——鹿台。《史记》中的记载是:“厚赋税,以实鹿台之钱而盈钜桥之粟。“看来这个时候是鹿台还是纣王用来存放财物的场所

  到了刘向编写的《新序》中,鹿台就是——“其大三里,高千尺,临望云雨。”我们在商代年间,就建造了三千米长、两百多米高的巨型建筑,要知道埃菲尔铁塔也就三百米出头,可见我们上古时代的生产力有多么惊人。

  再到了西晋年间成书的《帝王世纪》,纣王的鹿台一下子变成了“高千丈”了。我们就按周代的度量衡,即一丈相当于1.8米左右来换算,纣王的鹿台比泰山海拔还要高。纣王每天想要享乐一下还要爬个泰山,身体也是够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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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说古代文人士大夫们写的很多东西,既没有生活常识,又没有科学常识,更没有一个严谨的考证态度,完全就是根据个人好恶以及现实目的来创作,这是我们当代人再去读史时需要警惕的。

  简而言之,从最早的材料《尚书》中,纣王最大的罪状不过只是酗酒、任用“小人”,而到了西晋《帝王世纪》中,基本囊括了我们熟悉所有的坏事。

  纣王的这些罪行,很多古人都觉得不靠谱。《论语》中子贡就说过:“纣之不善,不如是之甚也。是以君子恶居下流,天下之恶皆归焉。”意思是纣王的罪恶不是他做过什么坏事,而是因为有些人说他坏,久而久之所有人就觉得他坏了。

  宋代的罗泌在《桀纣事多失实论》也做过一番考证:如纣大造宫室、建造酒池肉林、宠信女色、囚禁贤人、残害等罪恶,与夏朝末代君主桀的罪恶如出一辙。尤其是炮烙之刑,一开始记载是桀那么害人的,结果都按到了纣的头上,从此“桀纣”成了一堆CP,变成了暴君的代名词。所以罗泌就得出一个结论,这些罪行都如此相像,大抵都是后人“发明”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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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考古学进步了,出土了大量商代甲骨文,让我们对那一段历史有了更充分的了解。比如说我们现在知道了,纣王是曾经出征东夷并且取得了胜利:“禺夷方率伐东国,册夷方,妥(绥)一(人,予)其比多侯”(《甲骨文合集》)。但是也国力受损,武王趁机攻商,纣王仓促之下只能组织囚犯和奴隶迎战,再加上王族出了两个带路党微子和箕子,最后在牧野战败,商朝灭亡。

  对比史料,我们发现最初纣王的六大罪状其实并不能称之为“罪”。比如酗酒和轻信妇人,这顶多就是个人爱好,关于轻信妇人这个问题,根据出土甲骨文的记载,纣王属于政治联姻,对于妃子的生育、疾病状况非常关心,也给她封地(《商代史·卷二》第六章,甲骨文所见商王朝臣正纪略)。

  而且这个妃子不是妲己,当代学者普遍认为,妲己是东夷部落认输送给纣王的“战争赔偿”,因为武王发动战争,纣王先行匆匆赶回朝歌,妲己跟随后面的战俘和奴隶,很可能到纣王死他们也没能见上一面。结果却背负了几千年奸夫淫妇的骂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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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双标的是什么啊:纣王天天跟女人泡在一起,荒淫无道;周文王有99个儿子,多子多福,是贤明的体现。

  而纣王其他的罪状甚至可以看做是“历史功绩”。比如不用贵戚旧臣、任用小人:“今商王受惟妇言是用,昏弃厥肆祀弗答,昏弃厥遗王父母弟不迪”。比干、微子、箕子这些人,都是商朝王族,但是纣王打压贵族势力,最终比干被杀、箕子被囚禁、微子给武王当带路党了:“箕子者,纣亲戚也……乃被发详狂而为奴。遂隐而鼓琴以自悲,故传之曰箕子操。王子比干者,亦纣之亲戚也。见箕子谏不听而为奴……乃遂杀王子比干,刳视其心。”另外,这里的“小人”不是《出师表》那个语境下的“小人”,而是指出身低微的人。

  这样一看纣王还能打破血统与家族的天花板,不任人唯亲,而是提拔平民唯才是举,颇有些超越时代的理念。而纣王提拔的人才中,最为有名的是飞廉、恶来、费仲、左疆等人,但这些人无一例外,在后世的记载中,都是奸臣,有贪财的,有酷吏,有枉法的……我们不难想象,他们的罪行恐怕也跟纣王一样,是“层层加码”后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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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他的罪名里还有两样:信有命在天、不留心祭祀。这都是在削弱神权,以及神权的代表——祭祀集团的权力。相信“有命在天”,也就是说祭司们搞得那些占卜、神谕、祈福就没有用了,别来干预世俗政务。不留心祭祀也是为了此,没有仪式祭司就没有权力。同时商朝的祭祀是很残酷的人殉,纣王不举行祭祀,客观上也是一件好事。

  所以我们把前因后果都捋顺了,纣王一方面打击王族、贵族,提拔地位出身的官吏;另一方面打击神权祭司势力;同时出征东夷,扩展了华夏文明的传播范围。总而言之做了很多促进历史进步的事情,但是自然招致了贵族集团、神权集团的反攻倒算。

  从这个角度来看,纣王后世的各种“脏水”也就不难理解了。儒家以周朝为正统,因为周公“创礼乐”,孔子的政治理想也是在一个“礼崩乐坏”的世界里回复“周制”。而纣王不任用身边的贵族,也不热心于祭祀,自然与“礼乐”的理念背道而驰,后世的文人士大夫们也难对他有几句好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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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时,既然奉周朝为正统,儒生们就要为武王伐纣找到合法性,总不能说趁人家大战之后国力空虚偷袭吧?所以就一定要把脏水泼到纣王身上,说他宠爱妲己,说他剖腹挖心,说他炮烙忠良,说他酒池肉林,说他男女裸相逐……

  近代以来,随着考古不断挖出新素材,同时人们对于一些新理念的认同——比如亲近贵族不一定是好事,打破统治阶级的固化现状才是一件有勇气的事情,所以纣王的“平反”也不断有有识之士提出。

  比如郭沫若先生就指出,纣王是加强“中央集权”第一人,他打压王族、贵族,提拔普通官吏,架空祭司集团的权力,是符合历史进步的趋势的。同时四处征伐,虽然导致了国力空虚、最终败亡,但是把华夏文明传播到了更远的地方,促进了民族融合,从历史的角度来看也是大功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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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沫若先生之所以对纣王提出了颠覆式的观点,根源在于近代以来,对于夏商周文明的考古活动取得了突飞猛进的成果:从各种青铜器的出土、甲骨文的大规模解读、上古墓葬的发掘……当代史学家们掌握了第一手材料,自然对夏商周的历史有了一个颠覆性的认识,相比于“口口相传”时代的士大夫历史,当下的研究更能够还原历史的本来面貌。

赵皓阳 /文   来源:大浪淘沙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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