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注册,开启数字生活。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关于制定芮城圣天湖景区门票价格及相关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芮城县发改局:
你局《关于核定圣天湖景区旅游门票等收费标准的申请》(芮发改发【2018】29号)收悉。鉴于圣天湖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符合定价程序,经研究,同意制定芮城圣天湖景区门票价格及相关服务收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景区门票价格50元/人·次。景区可根据淡旺季情况上下浮动,旺季浮动幅度不得超过百分之二十(淡季时间为每年的十一月一日至次年的三月三十一日,旺季时间为每年的四月一日至十月三十一日)。
二、停车场服务收费标准 8座以下的小型车(含8座)10元/辆·次,9座-18座中型车15元/辆·次,19座以上大型车20元/辆·次。
三、景区区间班车收费标准为:10元/人·次。
四、景区客运索道收费标准为:单程上行20元/人·次,单程下行15元/人·次。
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景区门票对6周岁(不含6周岁)—18周岁(含18周岁)未成年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学生等凭合法有效证件实行半价优惠;对6周岁(含6周岁)以下或身高1.2米(含1.2米)以下的儿童、残疾人、现役军人、革命伤残军人、60周岁(含60周岁)以上老年人等予以免票。
六、景区要不断提高旅游服务质量,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在售票处等醒目位置公示门票价格、门票价格优惠范围、幅度及其它收费标准、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公示内容须经价格主管部门审核方可公示。
你局接通知后,应及时通知该景区,严格按照规定标准收费,并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