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运城市中心城区房屋租赁合同备案办理地有变化

239 0
发表于 2023-7-24 09:06:43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开启数字生活。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qq_login wechat_login

×
运城市中心城区房屋租赁合同备案办理地有变化
7月21日,从运城市住房保障和服务中心获悉,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方便群众办理业务,该中心积极同市政务服务中心对接,在大厅一层不动产业务区域开设专门窗口,受理中心城区房屋租赁合同备案业务。

该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以前办理中心城区房屋租赁合同备案业务,需要到位于市区河东东街金鑫大厦的市住房保障和服务中心办理。如今,需要办理相关业务的市民只需前往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相应窗口办理即可。

市住房保障和服务中心提醒前来办理业务的市民,在申报时需提供以下要件。出租方需提供:1.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房屋备案合同(原件及复印件);2.房屋所有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房屋不动产信息查询单(原件)。承租方需提供承租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还需提供双方住房租赁合同(原件)。

此外,在申报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个事项:1.出租方与承租方(含共有人)本人现场签字。2.经济适用房不能出租。3.有抵押的房屋应提供抵押权人同意书。4.被查封的房屋不能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

该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每年暑期都是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业务的高峰期。为满足群众办理业务的需求,他们临时抽调专人,增加窗口人员力量,一方面为群众提供更好的咨询服务,一方面更高效为群众办理相关业务。如有需要办理相关业务的群众,可拨打电话0359-2059061进行咨询。

(记者 祁克宁 见习记者 赵雪)
210085

回复

avatar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qq_login wechat_login

本版积分规则

服务支持

官方商城 售后服务
投诉/建议联系

18636392123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复制和建立镜像,
如有违反,追究法律责任
  • ewm_b关注小程序
  • ewm_a添加微信客服
Copyright © 2001-2024 运城社区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地图 晋ICP备16004466号-2
关灯 在本版发帖
ewm_a扫一扫添加微信客服
QQ客服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