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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临猗县负责绿化的洒水车作业不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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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8-6 08:13:29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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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7.27晚上九点半左右,我在东康新教育学校旁的人行道上进行跑步。旁边有一辆无牌照的橙白相间的上面写有园林的车在人行道内侧的水井中取水。

取水的管道是一根黑色的橡胶管,完全横跨非机动车道。那条路的照明本身就不好,那条黑色的管道完全和树木的阴影混在一起难以分辨。 我在跑步路过的时候被绊倒,导致了我的手掌和膝盖受伤,手机屏幕碎裂。

我的权利受到了侵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施工作业单位应当在经批准的路段和时间内施工作业,并在距离施工作业地点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

施工作业完毕,应当迅速清除道路上的障碍物,消除安全隐患。

这种作业行为没有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属于政府的失职造成公民的权利损失。

我非常希望可以在临猗县政府内部将事情得到解决,而不用进一步诉诸网络、上级政府、以及法律诉讼。

由于受到了权利的侵害,因此迫切希望可以尽快得到政府部门回复!

临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回应关切:

通过核实,住建局的绿化作业车辆上下班时间是早上6:30—10:30;下午16:00—20:00。

并且作业车辆是白蓝相间,车身印有“城市绿化”字样,要求车辆加水时工作人员必须在一旁。

所以市民投诉的车辆并非住建局园林绿化车辆,我局将积极协助网民尽快找到车辆来源,尽早维护好网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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