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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荣县2023年皇甫乡等2乡镇东埝村等7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实施方案
为有效改善万荣县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提升农田灌溉排水和节水能力,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晋农建发﹝2023﹞1号)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总投资3195万元,通过实施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输配电、科技推广等工程措施,改造提升21431亩的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高标准农田,通过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提升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实现“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的战略要求。
二、建设内容
(一)灌溉与排水工程
衬砌明渠21.849 公里,灌溉7606亩,配套渠系建筑物1019座;铺设管道19.18公里,灌溉6594亩;实施固定式喷灌200亩。
(二)田间道路工程
整修田间道路65.18公里,路面宽度为2.5-4.5米,路面质量为混凝土。
(三)农田输配电工程
架设10KV以下的高压输电线路1.5公里,低压输电线路0.1公里,配套变压器1台,配电箱1处。
(四)科技推广措施
项目设立22个耕地监测点,在项目实施前后分别进行土样采集化验、调查分析、耕地质量变化综合评价;核心示范区安装展示牌一套,在皇甫乡、裴庄镇各设立一座项目公示碑。
三、资金使用
(一)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319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552万元,省级财政资金821.5万元,市县级财政资金821.5万元。
(二)资金安排
项目总投资3195万元。其中:工程措施费2882.54万元,主要包括灌溉与排水工程866.99万元,田间道路工程1981.31万元,农田输配电工程27.12万元,科技推广措施费7.12万元;项目管理费61.95万元;工程管护费31.95万元;其他费用218.56万元。
四、实施程序
(一)前期工作
1.区域选择:依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优先粮食生产功能区、永久基本农田及《万荣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要求,选择水资源条件较好、集中连片的皇甫乡、裴庄镇2个乡镇的7个行政村为项目实施区域。
2.勘测设计: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项目勘测、设计单位。勘测单位进入项目区了解项目区的自然经济状况和农业生产存在的问题,组织人员开展外业工作。根据勘测结果和初步规划内容,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方案。
3.评审批复:县农业农村局将项目初步设计方案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通过集中审查初步设计资料与现场踏勘调研相结合方式进行评审,并下达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意见。
(二)组织实施
1.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法人对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进度和投资负总责,承担项目测绘、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供应、评估评审等任务的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对各自承担的技术服务、工程和产品质量负责。
2.合理划分标段、公开招投标:按相关文件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划分标段;依据市农业农村局批复的设计方案,严格遵守国家《招标投标法》和相关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通过招投标确定项目施工单位和项目监理单位并签订施工合同及监理合同。
3.项目公示:项目区村委会在开工前组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事一议”,再次确认本村涉及建设任务,明确建设标准、数量和质量等,确定参与工程管理的群众代表名单,形成会议纪要,进行限期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4.严格按照设计施工:严格执行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施工;建立完整、可追溯的施工技术档案。项目调整按程序进行批复。
5.严格履行监理制度:监理方必须到岗,严格执行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等制度,如实填写监理日志;严格控制投资、质量、进度和安全,加强合同、信息和档案管理,协调各方关系,定期向主管部门和项目法人汇报。
6.确保工程质量: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相关法规,对工程建设质量负责。
7.如期完成建设任务:制定详细工作计划,定期调度,确保2023年年底完成主体工程。
8.按照工程进度拨付款:依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关于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进度和加强资金支出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项目资金,不超比例预留质保金。
(三)项目验收
1.项目单项工程验收:施工单位自验完成后向县农业农村局提交验收申请,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单项工程验收。
2.项目初验:单项工程验收完成后,县农业农村局委托第三方或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初验。
3.竣工验收:项目初验完成,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县农业农村局向市农业农村局申报,按照“谁审批,谁验收”的原则对项目进行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1)按批复的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完成各项建设内容并符合质量要求;有设计调整的,按项目批复变更文件完成各项建设内容并符合质量要求;(2)项目工程主要设备及配套设施经调试运行正常,达到项目设计目标;(3)各单项工程已通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四方验收并合格;(4)已完成项目竣工决算,经有相关资质的中介机构或当地审计机关审计,具有相应的审计报告;(5)前期工作、招投标、合同、监理、施工管理资料及相应的竣工图纸等技术资料齐全、完整,已完成项目有关材料的分类立卷工作;(6)已完成项目初步验收。
(四)后期管理
1.上图入库:依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上图入库空间坐标数据要求》,核准信息,分阶段全面上图入库。
2.建后管护:项目验收全部合格,工程试运行正常后,将形成的固定资产全部移交项目所在村委会并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签订管护协议,明确工程管护主体,明确管护责任和管护义务,保证工程在项目设计的使用期限内正常运行。
3.资料收集存档: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对项目档案进行收集、整理,组卷、存档。
五、进度安排
项目实施划分为施工准备、施工建设、竣工完成三个阶段,各阶段进度安排任务分解如下:
(一)施工准备阶段(2022年8月-2023年9月)
1.2022年9月底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2022年12月底完成勘测设计单位的招投标。
3.2023年5月底编制完成项目初步设计、工程预算工作、完成项目计划上报工作。
4.2023年9月底前完成项目工程招投标工作。
(二)施工建设阶段(2023年10月-2024年6月)
1.2023年10月底合同签订后五天内施工队成立工程项目部,进驻现场,开工建设。
2.2023年12月中旬完成项目主体工程。
3.2024年4月底完成主体工程修缮及配套附属工程。
4.2024年6月底完成所有工程数量、质量、复核审查等工作,并对工程进行试运行。
(三)竣工完成阶段(2024年7月-2024年11月)
1.2024年8月底完成所有项目工程结算审核、审计工作。
2.2024年10月中旬完成项目初验。
3.2024年11月底上报市农业农村局竣工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为了保障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顺利实施,项目成立领导小组,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工程监理制、公示制,按照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程序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考核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指标,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成立副县长王肖龙担任组长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技术指导组。项目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项目全面工作;各小组互相配合、各负其责,确保圆满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项目领导小组及技术指导组主要成员如下:
项目领导小组:
组 长:王肖龙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薛云洲 农业农村局局长
谢 林 皇甫乡乡长
黄永军 裴庄镇镇长
技术指导组:
组 长:贺鹏冲 农业农村局副科级干部
成 员:闫晓平 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站站长
陈 颖 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
张青霞 高级农艺师
李桂生 中级农艺师
刘志勇 技师
(二)项目实行五制管理
1.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
农业农村局作为项目法人单位,具体承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组织协调、人员安排、资金统筹、督促工程进度、组织项目初验、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如期完成。
2.实行项目招标制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工程招标、仪器设备、主要材料的政府采购工作。按照《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规定开展工作。
3.实行项目合同制
项目招标完成后,项目单位要与工程建设单位、设备与物资采购单位分别签订合同或协议,约定施工及资金支付方式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4.实行工程监理制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行工程监理制。由县农业农村局通过政府采购确定项目工程监理单位,派驻施工现场开展监理工作,监理单位依据合同约定及施工图纸从检验批、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全过程落实“四控两管一协调”责任,实行旁站式监理。
5.实行项目公示制
项目申报前、开工前、竣工都实行项目公示制度,申报和开工前在村公示栏以张贴的形式公示,项目批复后实施方案在县政府网站公开,项目竣工后建立永久性公示碑接受社会监督。各公示阶段的项目主体均要有影像资料。
(三)做好产权移交和建后管护制
项目竣工后,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项目乡镇做好向项目村进行竣工工程的产权和管理移交工作。项目乡镇指导各项目村建立固定资产台账,编定工程建后管护制度,落实好管护人员,签订管护合同,完善检查监督机制。
万荣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