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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新城镇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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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8-17 10:22:06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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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新城镇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9月18日至2023年2月28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新城镇党委进行了巡察。2023年4月20日,县委巡察组向新城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不深入,抓政治建设主观能动性不强

  问题1.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有短板。镇直机关、农村党员干部2022年度“学习强国”积分,0分现象,个位数问题依旧存在,党委对此督促检查不力。镇机关2名党员干部撰写的《习近平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讲话的心得体会》,只有两段大话套话,没有结合实际的感悟,存在应付思想。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镇党委安排专人对“学习强国”积分情况进行定期督促检查,将“学习强国”积分排名情况与干部平时考核挂钩,每月通报全镇党员干部积分排名情况,对长期排名靠后的党员干部进行提醒谈话,督促学习。目前彻底消除0分、个位数现象。

  二是镇党委已对两名“大话、套话”的干部提出了批评,并责令其重新撰写心得体会。同时加大机关党员干部的学习强度,加强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的深度和广度,推动党员干部学习工作走深走实;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力戒党员干部队伍中的“形式主义”学习和“应付了事”思想。

  问题2.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质量不高。产业化、特色化、高质量发展措施不力。左家湾村、古堆村、坡底村、刘张村、清南村、清源村均为城中村或城郊村,但均未紧紧抓住高质量发展的机遇,村级收入主要靠土地房屋租赁费、征地提留款和政策性补贴等收入,集体经济没有特色,主导产业不凸显;六个村成立的经营性公司都是空壳。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关于集体经济发展方面,新城镇党委、政府聚焦项目建设,释放发展优势。狠抓项目规划、项目落地及项目推进,实行专班管理。围绕全县“一城一带五基地”战略定位,依托“城、山、地、路”优势,积极探索城中村、城郊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新模式。制定了2023年13510工作思路,锚定镇域经济“五大板块”,以国家级食用菌产业基地建设为抓手,在清源、刘张、古堆大力发展特优农业;做大文旅康养产业,打造左家湾文旅康养示范区;加快推进商贸服务业,刘张村舜乡里步行街建设,争取早日开门迎客。制定10项重点项目,各村兴办实事26个,各站办、中心兴办实事5件,申报了各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库及乡村振兴其他项目规划。

  二是成立的经营性公司经各村再次核实,涉及坡底、清源、刘张、左家湾4个村,经过村级研究不进行经济业务往来的清源村、左家湾村已经注销,刘张村、坡底村作为城中村,暂时保留公司,在以后发展商贸经济中探索合理利用,清南和古堆村村级未成立过经营性公司。

  问题3.“清化收”工作落实有差距。清源村、清南村、坡底村、刘张村、古堆村、左家湾村“清化收”工作不扎实。在资产管理方面存在漏登、错登、应销未销、台账不完善、管理不严格等明显问题;在资金管理方面,存在审核把关不严,账实不符,记账不规范,债权债务长期不清理、不归结等明显问题;在资源管理方面,存在土地出租后被改变用途及土地、房屋等资源闲置等明显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新城镇持续跟进“三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坚持系统观念和问题导向。以农村集体经济“三资”巡察整改为抓手,以健全运行机制为目标,以清廉村居创建为契机,探索构建“三资”四个落实监管机制。一是压实责任,落实到每个人。二是健全机制,落实到每一歩。研究制定梳理了资金、项目工作制度,细化了资金、资产操作流程,明确了合同鉴证备案步骤,规范了村级实施项目清单。三是实时管理,落实到每笔账。建立6本台账,动态管理,不定期交回台账查看,结合每半年的观摩再次查看督促。四是财务监管,落实到每一次,5月初结合巡察反馈问题对2021年以来各村集体经济再自查进行了普审整改,村组财务每季度公开,主题党日再交账,年底回头看对所有债权、债务、固定资产梳理公示,理清家底,接受监督。

  债权债务每年年初制定了化解计划,年底公示化解情况及本年度债权债务情况,结合各村实际,逐步化解。

  资源方面,严格落实合同备案鉴证审核制度,明确了鉴证备案步骤,严格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政策,各村签订了相关责任书, 针对可利用闲置资源,利用产权交易平台每月发布不少于1条信息,积极宣传。

  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工作落地不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仍有发生

  问题4.农村经济合同管理有短板。新城镇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专业素养缺乏,未正确履行监管、审核职责,农村“奇葩”合同较多。古堆村后河居民组主干道道路硬化项目,合同中未约定硬化道路的长度、宽度及厚度等关键性指标;安窝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房屋出租合同租金条款约定不明确,存在歧义;清源村维护院基地面项目及左家湾村桃园道路硬化项目合同中均未约定留取质保金。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进一步认识到了在“三资”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足和差距,坚持做到每季度进行一次分管、农经、会计自学,加强交流和业务学习,提高服务业务素养。已进行了2次的专题学习。

  二是对反馈的存在问题合同,立行立改。古堆和安窝签订了补充协议,清源和左家湾对施工项目回头看,进行核验,就工程质量后续保证与施工方签订了补充协议。

  三是在以后的合同备案中,使用农经统一规范的模板合同,审核中注意相关要素的完善,严格落实农村集体经济合同鉴证审核流程,逐级严格审核把关。

  问题5.关于对“推进民生事项有差距。惠民政策落地不够实。退役军人服务站困难退役军人生活救助缺少入户调查资料;清南等6个村65户87人违规享受低保,在2021年低保户年检工作中被取消待遇;左家湾村、清源村、坡底村垃圾清理不及时,城乡环境治理工作不经常。二是关切群众利益不到位。镇党委关心群众冷暖,破解治理难题主动性不高,实际效果不够好。15万余元铜深加工项目征地补偿款因存在纠纷长期滞留在镇政府,未及时兑付给被征地农民。瓦舍移民安置项目拖欠房款、地下室销售滞后、工程漏水、墙体破裂、台阶损坏、通风口不通、绿化树木死亡等质量问题长期未得到解决”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学习困难退役军人救助申办的工作流程和条件;实施精准帮扶解困,针对2021-2022年申报困难救助的难退役军人户逐个走访,真真切切地了解困难退役军人申报的缘由,并做好走访登记台账;做好政策宣传工作,适时开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困难救助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对困难退役军人开展走访关爱活动,确保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落到实处。

  二是严格按照县里下发的最低生活保障年审复核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此次巡察反馈问题,组织分管领导与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基层政权岗工作人员,对全镇所有低保户进行逐一核对,查阅相关复核资料,并在民政部门大数据核对信息平台进行核对,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对不符合低保人员予以核减。

  三是印发《新城镇2023年城市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以治脏、治乱、治差为重点,对各村开展环境卫生、村容村貌、生态环境三个方面的整治,对全镇所有的护路员保洁员进行卫生区域责任管理,全面提升全镇城乡环境治理水平。

  四是已将铜深加工项目征地补偿款15万余元支付到位。

  五是对瓦舍移民安置区剩余地下室进行优惠销售,让利于民,安置区内楼顶漏水、墙体破裂、台阶损坏等问题,由镇政府牵头联系施工队,已于6月底前完成问题整改。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抓党建促基层治理能力提升成效不佳

  问题6.制度执行不严格。一是工程项目管理宽松软。镇政府与刘某伟签订的瓦舍水库淹没区及下游房屋拆除及清运协议,与王某勇签订的围栏安装协议,与山西德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瓦舍水库桥梁拆除及便道修理合同,均未依法履行议标程序,存在没有相关工程资料,仅凭一纸协议便实施项目建设等突出问题。二是“四议两公开”制度落实走样变形。刘张村、左家湾村以“四议两公开”代替工程项目招投标。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经检查,项目实施的相关资料存放于档案室,未及时复印附于财务资料中。关于瓦舍水库淹没区及下游房屋拆除及清运、围栏安装、瓦舍水库桥梁拆除及便道修理三个项目,已核实项目实施相关资料,复印相关预算、决算、审计报告。

  二是召开镇规范四议两公开会议,组织各村民政专干、四议两公开负责人进行系统学习,对于相关制度流程进行培训学习,明确各村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规划指导和督促落实,严格遵照镇之前下发关于“四议两公开”的文件精神,予以组织实施,确保“四议两公开”工作法顺利实施并长期坚持。

  问题7.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足。廉政风险管控不严。党员干部日常谈心谈话未触及灵魂,内容多为工作层面,缺少问题查摆、分析建议,未能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2019年以来,新城镇共有14人次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其中多人次受到重处分;14名党员干部被司法处理,镇党委履行管党治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深入,“三不”机制建设滞后。二是清廉机关创建工作不得力。创建活动宣传引导不到位,氛围不够浓,干部群众的知晓率和认知度不够高;清廉创建工作没有充分与党的建设、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党务、政务和干部管理有差距;对农村党组织创建清廉村居活动推进不严实,措施落实不到位,基层创建多停留在文件上,形式化问题比较突出。三是政治生活不严肃。机关支部未严格落实主题党日活动“6+”规定动作,组织生活、公开事项、民主议事环节没有涉及,结合主题做好“+”的文章普遍比较空虚。四是基层党组织设置不规范。镇党委未按照党章规定,从加强党员管理、完善党组织建设的角度出发成立党总支。下辖15个基层党组织,其中5个党支部的党员人数超过了50人,2个党支部的党员数超过了100人。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党员干部日常警示教育。镇纪委利用每周三晚的集中学习,每季度确定一个主题,引导机关党员干部明法纪、知敬畏、守初心,以身作则当好表率。目前开展酒驾醉驾以及家风文明系列警示教育三期,参加人员210余人次,撰写心得体会70余篇。同时要求镇机关党员干部结合各自岗位,建立廉政风险隐患台账,并要求日常谈心谈话要结合各自工作岗位,以及工作实际,查摆问题,分析建议,真正达到谈话质效,镇机关工作人员共建立廉政风险点69个。

  二是以清廉创建工作为抓手,结合党组织建设、党员管理、“三资”管理、低保审核、整治“吃拿卡要”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等工作,明确工作内容、细化任务分工,做到清廉创建工作同党的建设、业务进展同规划、同部署、同实施;完善机关管理制度,加大机关干部业务培训力度,结合日常考勤和工作表现加强干部考核管理。召开班子会议,专门研究全镇打造清廉村居的总体思路及要求,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和任务清单,让村干部和全体党员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强化警示教育,有效减少违纪违规行为发生。组织召开规范清廉村居、一约五会、四议两公开会议,要求各村营造清廉创建浓厚氛围,加大清廉村居宣传力度,通过悬挂条幅、电子屏滚动播放、制作清廉版面、入户发放宣传单以及制作抖音段视频、微信等自媒体进行多渠道宣传,在全镇营造清廉村居创建的浓厚氛围;在新城镇年中、年末观摩评比中将清廉村居设为评分内容。

  三是严格落实基层党组织主题党日活动“6+x”规定动作,包村领导作为各党(总)支部的牵头负责人,对各党(总)支部的整改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按时交回各项印证资料,结合每月大主题完成“+”文章,体现具体活动措施。

  四是镇党委召开专题会议,结合各党支部申请,新城镇党委在综合考量村级撤并、融合发展和基层治理的客观需要的基础上,决定除上王村由于体量大,党员人数众多已成立党总支外,其余六个村均执行目前党支部的管理模式。

  问题8.关于对“财务审核管理不规范。一是审核把关不严格。2019年5#、7#记账凭证所附会议记录时间相同。7#记账凭证后附会议记录多出“古堆村景观大道个人附属物赔偿款83.31万元,村组集体附属物赔偿款14.94万元,共计98.25万余元,涉及73户,53.356亩土地”内容;2019年,镇政府与新城南佳和永艺广告制作部签订合同,未约定广告牌的规格、单价,无项目的预算、决算,镇政府仅凭广告公司提供的一份广告业务登记表,就为其全额结算广告费用;2020年12月支付租车费40680元,未附明细,不能真实反映租车费的有效性与合理性。二是资金使用不够严谨。2020年9月,使用党支部活动经费3100元购买衬衫62件,与《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不尽相符,违规发放福利。2021年12月使用福利费56900元,购买三样不同物品各70份,超出了垣曲县财政局(垣财行字【2017】59号文件)关于福利费使用范围的规定,违规发放物品”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新城镇景观大道补偿款共涉及左家湾村、古堆村、瓦舍村3个,因会议记录人员不够了解景观大道项目具体情况,误将瓦舍、古堆两部分补偿款分开登记。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同时财务部门将提前请示领导,与党政办积极对接,及时给党政办上报会议内容,方便会议内容记录,规范会议召开议程,并在会后及时形成会议纪要。

  二是经检查,新城南佳和永艺广告制作部印刷费用,该项目为长期实施项目,项目完成验收后相关资料存放于办公室,未及时复印附于财务资料中,在今后支付工作中,对所实施的广告业务严格把关,对数量、规格进行核实、查验。

  三是针对离退支部党费返还款、福利费用资金使用不够严谨的情况,镇政府组织认真学习了《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的管理的规定》,今后工作中严格规范支付党支部活动经费。

  四是学习垣财行字(2017)59号文件,集体福利使用范围里的其他零星集体福利支出,深入领会文件精神,严格执行福利费使用范围规定。

  四、落实审计反馈问题整改责任有差距

  问题9.审计反馈问题未全面整改。2020年7月28日,垣曲县审计局对新城镇主要领导干部任期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中指出,新城镇未落实《垣曲县乡镇机关食堂开支管理办法》,镇机关食堂未单独建账。至巡察时,该问题仍未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新城镇政府制定了《新城镇机关食堂开支管理办法》,已对镇机关食堂补助资金单独建账,并有专人管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359-6023820

  电子邮箱:xcz6023820@163.com



  中共新城镇委员会

  2023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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