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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县关于继续征集就业见习岗位(申请表、审批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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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8-31 18:04:01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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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县关于继续征集就业见习岗位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关于做好就业见习扩规模提质量相关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2〕31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县就业见习工作扩规模、提质量,落实稳岗扩就业各项政策,帮助青年加强岗位实践锻炼、提升就业能力,经研究决定,现面向我县各类企、事业用人单位继续征集就业见习岗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条件及补贴标准

  1、能够为见习人员提供一定数量的见习岗位且提供的见习岗位应提升见习人员就业能力,能够为参加就业见习的人员足额发放基本生活补助的各企、事业单位。

  2、管理制度健全、用工管理规范,具有一定生产规模和社会影响力,且能够持续提供一定数量见习岗位、留用率较高的各类企业所申请的就业见习单位数量不得超过本单位在岗职工总数的20%。

  3、能够为参加就业见习人员按月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补助和购买不低于85万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费由人社部门按照每名就业见习人员24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对吸纳参加就业见习人员的见习单位,每人每月按夏县最低工资标准(1780元)的60%从就业专项资金中给予补贴,见习期限3-12个月,不建立劳动关系。见习单位自觉接受人社部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

  二、征集方式

  报名途径:就业见习单位岗位申报请进入“山西省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大厅”(https://rst.shanxi.gov.cn/fwpt/wsjb/),注册成功后,请点击“单位服务”进入“就业见习管理服务”模块即可进行网上申报。

  网上申报成功后,请就业见习单位持就业见习单位申请书(单位简介)、见习单位申请表、见习单位岗位审批表、营业执照(统一信用代码证)、开户许可证、法人代表、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注明:经办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企业门头照片及办公环境照片(要求彩色放在一张A4纸上),以上材料必须全部加盖公章,提交至夏县就业服务中心。

  三、征集时间及地点

  申报时间:2023年8月29日—9月20日(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任娟

  联系电话:0359--8536673

  申报地点:夏县就业服务中心(温泉路中段)

  附件1就业见习单位申请表.doc

  附件2就业见习岗位审批表.xls

  夏县就业服务中心

  202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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