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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绛县2023年招聘(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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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13 15:59:53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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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更好地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运城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运人社局发〔2020〕34号)文件精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就业困难人员参加公益性岗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招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双向选择。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公益性岗位主要用于安置下列就业困难人员:

  (一)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二)女性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的国有、集体企业失业人员;

  (三)法定劳动年龄内均处于失业状态且有就业愿望的城市居民家庭成员(零就业家庭);

  (四)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五)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三、报名流程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3年9月12日至9月19日(工作日)

  (二)报名地点:新绛县就业服务中心(人社局院内西二楼)

  (三)报名流程:报名人员先到就业服务中心登记失业,办理《就业创业证》后,到就业促进股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资格认定,认定完成后在就业服务中心进行报名登记

  (四)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材料:

  1、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需提供:

  (1)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父母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合同书、城镇居民医保缴费证明、《零就业家庭承诺书》。

  (2)家庭困难、靠借贷上学的农村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助学贷款证明材料。

  (3)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民政部门低保证明、失业一年以上证明(就业创业证)。

  (4)建档立卡脱贫户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贫困家庭证明材料。

  (5)残疾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6)以上五类人员均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就业创业证》、近期免冠一寸红底照片6张。

  2、“4050人员”需提供:

  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本人解除劳动合同或协议书、《就业创业证》、近期免冠一寸红底照片6张。

  3、“零就业家庭”人员需提供:

  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家庭成员解除劳动关系合同书、城镇居民医保缴费证明、《零就业家庭承诺书》、近期免冠一寸红底照片3张。

  4、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需提供:

  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民政部门低保证明、《就业创业证》(须登记失业一年以上)、近期免冠一寸红底照片6张。

  5、大龄残疾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

  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创业证》、近期免冠一寸红底照片6张。

  6、下岗失业退役军人需提供:

  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创业证》、近期免冠一寸红底照片6张。

  四、岗位及待遇

  1、公益性岗位为全日制用工,聘用人员无编制,实行合同制管理,用人单位负责公益性岗位的日常管理,由用人单位与聘用者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并报新绛县就业服务中心备案。聘用人员合同期满后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终止劳动关系,不得重复享受公益性岗位政策。

  2、聘用人员工资及待遇,月薪为新绛县最低工资标准(1880元/月),按规定为公益性岗位人员缴纳相关保险。

  五、招用流程

  1、根据个人申请报名,经就业促进股认定公示后,与用人单位进行双向选择(时间待定),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2、名单确定后进入体检环节;

  3、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负担,体检合格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4、合同在新绛县就业服务中心备案,正式上岗。

  咨询电话: 0359-7523175

                                                                                                                              新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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