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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绛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委托新绛县2023年龙兴镇等2镇店头村等9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公告
各政府采购项目代理机构:
为确保新绛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顺利开工建设。现决定对新绛县2023年龙兴镇等2镇店头村等9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政府采购工作委托招投标代理机构承担完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新绛县2023年龙兴镇等2镇店头村等9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项目区位于龙兴镇的木赞村、龙香村、店头村、张庄村和三泉镇的新和村、平原村、南社村、吉庄村、孝陵村,建设高标准农田 3.3万亩,总投资495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整修田间道路、灌溉与排水工程、农田生态防护工程、科技推广工程等,本次采购预算金额为4539.48万元。
二、委托事项
1、委托工作服务内容:新绛县2023年龙兴镇等2镇店头村等9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采购招投标工作。
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50日历天。
3、服务质量:符合国家和山西省现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
三、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委托事项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政府采购代理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拟承担代理机构须具备国家规定的政府采购代理工作的相关资格条件,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和报价。
四、承担单位确定
我们将根据申报单位的报价和所提供资料,综合比对选择业内信誉好、经验丰富、技术能力强、合理报价低的单位作为该项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五、申报单位相关资料的提交
1、需提交的资料。凡有意承担新绛县2023年龙兴镇等2镇店头村等9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政府采购代理工作的单位,须向新绛县农业农村局递交以下相关资料:
(1)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若提交人为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提交其身份证及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
(2)营业执照有效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4)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单位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黑名单中。
(7)委托代理费报价表。
以上提供其有效证件复印件的,必要时将核查原件,提交方须及时按要求提供。
2、资料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9月17日18时。
3、资料递交地点:新绛县朝殿路88号新绛县农业农村局。
4、未密封的、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料文件,委托方将不予受理。
5.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孔庆利 电 话:13935953170
附件:委托代理机构代理费报价表.docx
新绛县农业农村局
2023 年 9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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