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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晋县衙珍藏一通 明代官吏“训廉谨刑约言”名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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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晋县衙珍藏一通 明代官吏“训廉谨刑约言”名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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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21 12: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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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直指按晋训廉谨刑约言》碑
临猗县临晋元代大堂
乔正安/文
临猗县在临晋元代大堂工地发现一通明万历四十二年碑刻。碑石为长方形,高71厘米,长95厘米,厚15厘米。碑刻题名为《直指按晋训廉谨刑约言》。
文为楷书,从右向左,凡31行。由时巡按山西监察御史李若星撰发,临晋县知县杨名显勒石。
“约言”的旨趣为两个部分。一为训诲各州县官吏,从政务廉,切莫贪赃枉法;二为严禁滥施**,残害民命。
通篇“约言”,以情论理,以理晓义,既义正词严痛斥贪酷枉法的可耻行径,又语重心长教诲廉正为民的贤德情怀。字里行间浸透着以民为天,惜民如子的爱民之心。可谓字字珠玑,句句箴言,心地光大,用意深远。读之使人感慨万千,抚碑称绝。
“约言”开端称曰:今朝廷辖束有司,贪酷有禁,载在总约,字字斧钺,宜人知涤虐而毖后矣。乃今各州县掌印官,志趋清莹,心地慈祥者,固自有人,乃有睃剥民膏,草菅民命,政以贿成,贪以酷济者,往往可屈指数也。岂知民之一丝一缕,皆民之命也。为民牧者,奈何通暮夜之金,重科罚之条,既滥准词状以明攘之,又批发衙官以阴撄之。百般巧取,一味渔猎,令茕茕小民,家室破碎。
“约言”进一步训导着,贪赃枉法的卑劣行为,将污蔑了名节,玷辱了官常,清夜抚胸自思自问,于心何忍?倘若机关败露,东窗事发,落个身名俱丧,即使将索取来的不义之财,捆载而归,难道能心安理得享用吗?“恐鬼神忌盈,亦阴瞰其室矣!”因此,凡有此热肠的要冰冷以尽,怀此欲念的应消失殆尽。望所辖的衙官们,陡然醒悟,急骤摆脱出来。
“约言”第二部分为谨用**。文曰:“刑者不得已而加之民者也,用以明国法。”要知道“死者不可复生,绝者不可复续,人谁不爱其性命,又谁不爱其肢体发肤?为民父母,奈何淫刑以逞乎?今后各有司,非人命盗情捱刑不吐者,不得一概滥用夹拶致伤民命,违者定以酷论。”
夹拶为古时一种**,以绳索穿五根小木棍,套入受刑人手指间,两边用力紧收,名为“拶指”。轻者使人昏死,重者十指断裂。为此,文中指出:“其佐贰首领,尤不许轻用夹拶。重大事情应夹拶者,呈堂官亲问。如有私置擅用,掌印官之不能钤制佐领,可概见矣,定以罢软沦。”
“约言”结尾发自肺腑之言,循循教导:“以上言贪言酷,总是常谭,本院窃思,天理良心,总不外此,愿有司其深思之!”
李若星,明代名臣。据《明史·列传》载:该李氏字紫垣。河南息县人。明万历三十二年进士,授知枣强县,迁知真定府。擢御史,首劾南京兵部尚书黄克缵。巡视库藏。陈蠹国病商四弊。天启年间,巡抚甘肃。陛辞。发魏忠贤、客氏之奸。以谗去职。崇祯年间,总督川、湖、云、贵军务,兼巡抚贵州。讨伐安位余孽安陇璧及苗仲诸贼,皆有功。
明代初期,中央设立都察院,掌“分察百僚,巡按郡县,纠视刑狱,肃整朝仪”。其品秩虽低,而权限广,知府以下均奉其命,万历四十二年,李氏奉命以监察御史巡抚山西,他考察官衙的腐败与百姓的疾苦,于是便撰写此“约言”,发放各州县衙署,以示警诫,故曰“撰发”。
这篇“约言”通俗易懂,文简意赅,言及文意,辞对清华,可谓一篇“檄移”佳作,弥足珍贵。
从“约言”的撰发和其旨趣来看,可知李氏三点之贵。其一,刚正耿介,勤政为民。李氏作为监察御史,巡视考核州县吏治,可谓名高位显,备受尊崇。试想,李氏每到一地,黄土垫道,清水洒街,鸣锣开道,旌旗蔽日,八抬大轿,出入衙署,花天酒地,客堂喜叙。甚至游山玩水,观赏风光,无所事事,其乐无穷。绝不会撰写出这篇言真意切,感人心腑,又入骨三分的“训廉谨刑约言”来!绝不会道出:今各州县掌印官,“乃有睃剥民膏,草菅人命,政以贿成,贪以酷济者”之辞,更不会痛斥那些贪官污吏“为民牧者,奈何通幕夜之金,重科罚之条,既滥准词状以明攘之,又批发衙官以阴撄之。百般巧取,一味渔猎”的卑劣行径。其二,清正廉明,嫉恶如仇。李氏巡视考核,掌管着州县官吏命运大权,上可通天,下威百僚,官吏们敬而畏之,而又求之不得。试想,李氏每临一地,阴受贿赂,暗索财礼,腰包鼓囊,满载而归。落个“上天言好事,下界降吉祥”之差,绝不会在“约言”中发出:倘若机关败露,身名俱丧,所索取的不义之财,怎能平安享受?“恐鬼神忌盈,亦阴瞰其室矣!”的愤慨之言。其三,以民为天,恤民如命。李氏“训廉谨刑约言”,实则为民说话,贪使百姓遭殃,酷为民人受难。只有贪酷有禁,百姓才会安居乐业。“约言”中写道:“岂知民之一丝一缕,皆民之命也。”为民父母,怎能“百般巧取,一味渔猎,令茕茕小民,家室破碎。”“人谁不爱其性命,又谁不爱其肢体发肤?为民父母,奈何淫刑以逞乎?”处处体现着以民为贵的爱民情怀。
李若星的清廉爱民之举,得到时任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乔应甲的褒奖,他在《再起奏章》中向皇帝奏道:“李若星曾巡按山西,臣山西人也,真见终其任,所有纸赎赃罚,一分一厘留在地方,人心甚服。”简明扼要数语,真实而又高度地赞扬和评价了李若星的廉政爱民情操。
这通“约言”碑石,距今已有400余年的历史,它虽出自一个封建社会guan员之心声,但其立意与内涵的价值,对今人仍有着极其可贵的现实意义。
附:《直指按晋训廉谨刑约言》
今朝廷辖束有司,贪酷有禁,载在总约,字字斧钺,宜人知涤虐而毖后矣。乃今各州县掌印官,志趋清莹,心地慈祥者,固自有人,乃有睃剥民膏,草菅民命,政以贿成,贪以酷济者,往往可屈指数也。岂知民之一丝一缕,皆民之命也。为民牧者,奈何通暮夜之金,重科罚之条,既滥准词状以明攘之,又批发衙官以阴撄之。百般巧取,一味渔猎,令茕茕小民,家室破碎。无论污蔑名节,玷辱官常,清夜扪思,於心忍乎?无论机关败露,身名俱丧,捆载而归,宁常享乎?恐鬼神忌盈,亦阴瞰其室矣!兴言及此,热肠冰冷,欲念全消矣。凡按属有司,宜猛然思,憬然悟矣!
又,刑者不得已而加之民者也,用以明国法。杀一人正所以惧千万人,杀之实所以以生之也,犹且体天地好生之德,广皇上钦恤了之仁,不忍尽法以掩思。况用以逞威渔之孽,端由於此矣。独不思死者不可复生,绝者不可复续,人谁不爱其性命,又谁不爱其肢体发肤?为民父母,奈何淫刑以逞乎?今后各有司,非人命盗情捱刑不吐者,不得一概滥用夹拶致伤民命,违者定以酷论。其佐贰首领,尤不许轻用夹拶。重大事情应夹拶者,呈堂官亲问。如有私置擅用,掌印官之不能钤制佐领,可概见矣,定以罢软沦。
以上言贪言酷,总是常谭,本院窃思,天理良心,总不外此,愿有司其深思之!
巡按山西监察御史 李若星 撰发
临晋县知县 杨名显 勒石
万历四十二年正月 吉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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训廉谨刑约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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