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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坠落防护方面,要警惕虚假的安全感。与知道自己没有任何保护措施的人相比,认为自己受到某件装备保护的人员可能会冒更大的风险。我们每天都会看到:不安全的护栏、不合适的安全带、不适合使用者面部的呼吸器,等等。 对于高空作业来说,无论做了多少防护措施,仍然始终不得掉以轻心。如果您的员工没有得到适当的保护,他们的一个失误就可能会让他们丧生。那么,您的员工接受过高空作业防护培训吗?他们知道自己是否正确使用了个人防坠设备吗? 首先,什么样的高度需要使用防坠落保护装置?什么是个人坠落防护系统? 国家标准GB/T 3608-2008《高处作业分级》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只要有高空作业,就存在坠落风险,就一定要采取高空作业安全措施。欧洲CE/EN和中国GB3608规定2米以上工作即为高空作业。美国ANSI/OSHA标准规定1.8米以上为高空作业。坠落防护有两种类型:防止坠落和坠落制动。 防止坠落和坠落制动 防坠落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实心护栏、钢丝绳护栏,甚至是坠落限位装置(系在系索上的安全带,限制作业人员到达可能坠落的边缘)。坠落制动就是作业人员经常说的“坠落束缚”,由安全带、安全绳和锚点组成。 个人防坠落系统 (PFAS) 即包括坠落限位和坠落制动两种。使用个人防坠落系统时,作为工作人员,第一件事就是要戴上安全带。作业人员必须接受正确使用他们将使用的坠落保护装置以及他们将面临的坠落危险的培训。否则他们就会处于危险的未保护状态。 正确使用安全带 安全带是任何高空作业中最关键的设备之一。新百安提供符合GB、OSHA和ANSI标准的安全带,帮助作业人员完成工作并安全回家。从适用于建筑、焊接、风能等的不同尺寸、样式、扣和材料中选择您的安全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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