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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强化就业优先政策,落实就业援助相关规定,加快解决我县就业困难人群,特别是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问题,根据人社部门就业促进有关政策及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双向选择。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政治立场坚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二)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
(三)持《就业创业登记证》未享受过公益性岗位政策的,并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标准。
三、招聘对象
(一)“4050”人员:女性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的国有、集体企业失业人员;
(二)“零就业”家庭成员:法定劳动年龄内均处于失业状态且有就业愿望的城市居民家庭成员;
(三)长期失业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四)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2019年-2023年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家庭困难、靠借贷上学的农村高校毕业生;
(五)运城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三、招聘单位
我县基层公益性岗位聘用范围为:社会管理和乡镇(社区)就业服务站公益性岗位。
四、报名资格审查
1.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1份及复印件2份;
2.就业创业登记证电子证书2份;
3.公益性岗位申请表1份(见附件1);
4.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
5.除以上材料外需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①“4050”人员,还需提供: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招工表复印件(需档案存放单位盖章),主管单位开具“下岗失业证明”。
②城镇“零就业”家庭,还需提供: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零就业家庭证明,所有家庭成员的户口本、身份证、失业证明材料、《就业创业证》;
③长期失业人员(城镇户籍),还需提供: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县级民政部门低保证明,失业一年以上证明,所有家庭成员户口本、身份证;
④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
1.人事档案托管协议书2份(档案需托管在县人才交流中心);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份(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
3.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认定表一式两份(见附件3);
4.其他证明材料:
(1)属于零就业家庭的,需提交父母双方的《就业创业证》;
(2)属家庭困难靠贷款上学的农村高校毕业生,需提交贷款原始凭证;
(3)属于享受低保且失业一年以上的,需提交低保证明和本人失业一年以上的证明;
(4)属于残疾人的,需提交《残疾证》。
五、待遇及标准
基层公益性岗位聘用的就业困难人员,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不超过三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岗位补贴标准按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的100%支付;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我县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给予补贴,其中个人部分由个人负担。
六、人员管理
公益性岗位人员由聘用单位负责日常管理,要对公益性岗位人员考勤、上岗情况做到严格管理,对有冒名顶替、套取等违规违纪现象,承担全部责任。
七、申领《就业创业证》
申领《就业创业证》所需材料(人民之家二楼人社局大厅办理):
(一)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需要提供);
(三)1张2寸红底照片和1张小于50KB电子版红底照片。(U盘拷贝)
八、注意事项
(一)报名程序、地点
1.在县人社局三楼308室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2.通过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县人社局一楼大厅进行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及联系电话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1月9日-2023年11月30日。
咨询电话:0359—3023566。
附件:1.芮城县公益性岗位申请表.pdf
2.芮城县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pdf
3.芮城县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认定表.pdf
芮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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