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公益性零工市场县县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晋人社厅发﹝2023﹞6号)和《
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晋财社)的通知,对河津市零工市场能力建设及宣传工作,委托第三方河津市超凡
广告有限公司承办,费用共158680元。
2.网络建设费
零工市场人社内网信息系统建设和运行维护费5000元。面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自2023年12月5日至2023年12月11日)。若有认为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实际情况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河津市就业服务中心反映。
联系人:原伟杰
联系电话:0359-6322567
河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