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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喜县裴社新材料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24-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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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 08:27:43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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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喜县裴社新材料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24-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闻喜县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拟对《闻喜县裴社新材料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24-2035年)》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已委托山西格凯科技有限公司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的有关规定,现将本次环评的有关信息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和监督。

  一、规划概况

  1、规划名称:《闻喜县裴社新材料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24-2035年)》

  2、规划范围:本次规划总面积为1005.43亩(0.67km2),包含四个区块,其中:区块一面积为420.40亩,四至范围:东至裴社村裴南村庄,南至840县道,西至裴社岭村道,北至裴社村裴南耕地(距840县道500米处);区块二面积为531.38亩,四至范围为:东至裴社村上王路口,南至裴社村上王耕地(450米处),西至闻夏线交界处,北至840县道(不含县道);区块三面积为35.54亩,四至范围为:东至841县道,南至裴社村耕地(125米处),西至043乡道,北至840县道;区块四面积为18.11亩,四至范围为:东至裴社村裴南耕地(距振鑫镁厂250米处),南至840县道,西至裴社村裴南耕地(距裴社村庄90米),北至裴南村耕地(840县道180米处)。

  3、规划期限:根据现状条件,充分考虑工业园区各项约束条件,以主动适应园区长远发展之需要,同时考虑闻喜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要求,本次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为2024-2035年。其中,近期规划期限为2024-2025年,远期规划期限为2026-2035年。

  4、规划发展定位:规划确定其总体定位为:闻喜县高质量发展引领区,以铝镁新材料为主导,玻璃制品制造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支撑发展的现代化工业园区。

  二、相关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实施单位:闻喜县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

  通讯地址:山西省闻喜县牌楼东街888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597022018

  电子邮箱:wxjxj2010@126.com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山西格凯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人民南路37号浦东雅典五号楼七单元603室

  联系人:侯学轩

  联系电话:03517576351

  电子邮箱:546821086@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工作程序:搜集资料、现场踏勘、开发现状分析及回顾性评价、环境现状监测、区域污染源调查、综合对比分析(公众参与、环境管理、环境监测、环保措施、事故风险)、得出结论、编写报告、专家评审、送环保部门审查。

  主要工作内容:

  (1)调查工业园区开发建设现状(包括用地、主导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管理、产业布局、入园工业企业等),分析园区开发现状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主要包括生态、声、地表水环境等)、有关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

  (2)本次环评在充分梳理相关规划、环保政策法规等资料的基础上,识别主要环境影响、确定环境目标、评价指标、评价内容、评价重点、评价方法,进行承载力分析,相容性、协调性分析,并做出规划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对定位、结构、布局、规模等的合理性进行综合分析及论证,提出规划调整建议及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以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产业园区》(HJ131—2021)等有关规范标准,完成规划环评文件的编制。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向规划实施单位或评价机构指定的地址发送信函、邮件、电话或者面谈等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提出关于该规划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或建议。

  五、公众意见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名称
XXX项目
一、本页为公众意见
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填写该项内容时请勿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若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二、本页为公众信息
(一)公众为公民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身份证号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经常居住地址
xx省xx市xx县(区、市)xx乡(镇、街道)xx村(居委会)xx村民组(小区)
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
(填同意或不同意)
(若不填则默认为不同意公开)
(二)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单位名称
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地    
xx省xx市xx县(区、市)xx乡(镇、街道)xx路xx号
注: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原则上可以公开,若涉及不能公开的信息请在此栏中注明法律依据和不能公开的具体信息。
闻喜县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  
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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