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管理
物业交费
切换到宽版
首页
社区
数商
商圈
商城
优惠券
登录
立即注册
运城社区
»
社区
›
运城发布
›
洞见运城
›
洞察拆迁中你要知道的征收相关文件
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洞察拆迁中你要知道的征收相关文件
97
0
南柯一梦
Lv.5
发表于 2024-2-23 15:36:09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开启数字生活。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
×
应遵循的法定征收程序我们有充分的理由相信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地址电话是多少
会成为行业的主流,会逐步影响越来越多的人。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专业拆迁律师为被拆迁人提供
房屋
拆迁补偿、征地补偿、拆迁补偿、安置补偿、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农村房屋补偿、征收房屋补偿、房屋拆迁补偿、农村宅基地补偿等土地征收动迁律师全方位服务,是一家由专业的拆迁律师和专家组成的全国权威性拆迁律师事务所。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集体土地征收应当经过省级以上人民审批;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予以公告并组织施。《土地管理法施条例》规定,市、县人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批准后,由市、县人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施。
征收公告
征收公告,即县级以上向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告知其所有的土地,经有权机关批准已被征收。从这个程序阶段开始,征收程序呈开放性,准许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有权介入征收程序。
征收公告有以下几项内容:
1征收公告主体是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省级、乡镇不是公告主体。
2征收公告内容是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前述列举的内容是法定公告的内容,公告机关必须全部予以公告。
3征收公告地点是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公告地点不是一个特定的地点,一般来说指的是乡(镇)人民办公室所在地和村民会办公所在地。
补偿安置方案的确定及公布施
1方案确定。市、县级人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过程是行政机关的内部程序,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参与方案的制定过程。
2方案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乡(镇)、村一般是指乡(镇)人民办公所在地和村民会办公所在地。
3听取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后,应当听取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这里的“听取意见”一般仅是一个国土行政主管部门民意单向的收集过程,如果要认定其是一个听证程序,还需要相关法规规章予以明确规定。
4上报批准。国土行政主管部门应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连同听取的被征收方的意见报市、县人民批准。
5组织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市、县人民批准后,由市、县人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施。为减轻对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的生产、生活的影响,有关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征地公告和补偿安置方案是至关重要的两个文件,这关系到被拆人的房子应不应该拆,在拆迁红线范围内的话合理补偿是怎样的。如果征收方不公布征收相关文件,口头方面给出的征收补偿非常不合理,那么一定不能在补偿协议上签字,哪怕是遭到征收方的威逼利诱也不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提升卡
置顶卡
沉默卡
喧嚣卡
变色卡
千斤顶
显身卡
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回复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并转播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南柯一梦
Lv.5
五星社员
主题
回帖
0
积分
8964
+ 关注
发消息
关于我们
关于我们
新闻动态
联系我们
服务支持
官方商城
售后服务
投诉/建议联系
18636392123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复制和建立镜像,
如有违反,追究法律责任
关注小程序
添加微信客服
Copyright © 2001-2024
运城社区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晋ICP备16004466号-2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微信客服
QQ客服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