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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致广大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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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2-28 11:27:52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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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车时,不要浏览电子设备,手持接听、拨打电话,遇到行人过街要主动礼让,驾乘车都不要向车外抛掷物品;接送学生需提前规划时间和路线,以免因路线不熟悉造成时间延误;到达学校附近后,学生如需协助进校,家长在车辆停放时不要影响其他车辆、行人正常通行或造成安全隐患;接孩子放学时,请避免长时间在学校门前等待,减少校门前及周边道路通行压力;率先系好安全带,不让未满十二周岁的孩子在副驾驶乘坐,督促孩子规范使用安全带,为幼儿园及低年级小学生配备儿童安全座椅;下车前,家长还应嘱咐学生,要先仔细观察车外情况,再打开车门下车。

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时,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骑电动车应佩戴好安全头盔。家长骑电动车乘载孩子时,两人均应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切勿让孩子冒险坐在车筐内,或是在共享单车上私自加装座椅让孩子乘坐。

在道路上骑自行车需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需年满16周岁;在骑车上下学途中,要做到不在机动车道内骑行、不逆向行驶、不骑车载人、不与机动车并行。

乘坐公交上下学,同学们应当在候车点候乘,上车后应自觉遵守乘车秩序,不大声喧哗,不在车内嬉闹,不在座位、过道、车门处有妨碍其他乘车人的举动,自觉做到文明乘坐公共交通。同时,拒绝乘坐“无椅可坐、无带可系”、有超员嫌疑的拼车、包车、黑校车。同学们步行过路口时,要遵守交通信号,走人行横道,切勿在道路上嬉戏打闹、乱跑,更不能随意横穿道路、翻越隔离护栏。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时别做“低头族”,不要浏览电子设备。不要在车行道上等候车辆或者招呼营运车辆。不要将滑板、滑板车、旱冰鞋等滑行工具当作交通代步工具。切勿在车辆周围逗留,以免处于驾驶人的视觉盲区,车辆突然启动而引发险情。

运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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