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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万荣县骨灰堂建设项目拟进行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万荣县骨灰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6日-2024年3月11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9-2780011 通讯地址:万荣县政务大厅43号窗口 邮 编: 0442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报告编制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万荣县骨灰堂建设项目 | 山西省运城市万荣县万泉乡万泉村西南侧1500m | 万荣县民政局 | 山西和清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总占地面积 3000㎡,总建筑面积为 4641.5㎡,建设内容包括:遗物焚烧炉、骨灰堂,配套供水供电工程依托殡仪馆项目。 | 项目在建设过程和日常运行管理中,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管理措施和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现场须严格落实《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运城市2023-2024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运城市空气质量再提升 2023 年行动计划》 等相关文件规定的各项扬尘防治措施,确保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控制达到“6个100%”。运营期焚烧炉废气采取“焚烧炉烟气→急冷装置(间接冷却)→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15m 排气筒排放”处理措施进行处理。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车辆冲洗废水收集沉淀后进行回用;生活废水经2m3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场地洒水。运营期循环冷却废水依托殡仪馆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用于绿化;职工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内定期清掏。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运营期选取低噪声设备和工艺;设备加装减震垫,加强厂房的隔声强度;强化生产管理,加强设备维修保养等措施。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钢结构废角料收集后出售给废品收购站,不可利用建筑垃圾送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生活垃圾和装修材料集中收集,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进行处理。运营期除尘灰、焚烧残渣、废活性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职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置。 (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活动严格控制在项目占地范围内,施工完成后及时进行绿化、硬化,通过人工绿化措施使其生态环境得到恢复,减缓项目建设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 (六)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按要求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七)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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