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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县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消费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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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15 08:44:20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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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消费者:

  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即将到来,为帮助广大消费者有效规避消费陷阱和消费风险,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近期的投诉热点问题发布如下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科学消费、理性消费。

  一、网购直播要理性

  各类电商直播间利用各种红包补贴、优惠满减、定金尾款等吸引消费者购物,五花八门的促销规则让消费者晕头转向,其中伴随着不少虚假红包或客服骗局、退款骗局、中奖骗局和信用额度骗局等,消费者购物时应看清促销规则,慎点不明链接,小心消费陷阱。

  二、扫码消费要留心

  扫码点餐已成为餐饮场所的普遍现象,虽然只需打开手机扫描有关二维码就可以自助点餐便利了不少,但是有的商家往往要求消费者关注特定公众号才可点餐,并借此机会收集消费者的手机号、姓名、地理位置等个人信息以便日后进行精准营销,这严重影响个人信息安全。消费者要警剔“消费便利”变成“消费烦恼”,注意保护个人隐私。

  三、食品安全要牢记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消费者选购食品在考虑价格的同时,更要重视安全和品质。购买食品时一定要选择正规的超市、市场和网络平台,不采购“三无产品”、过期产品及街头无证摊贩加工制作的熟食等食品,网购生鲜食品应及时收货查验,尽量不选择网络渠道购买凉菜、生食品类、冷加工糕点等易变质腐坏的食品。

  四、社区拼团要警惕

  社区拼团已经成为消费者购物的新渠道、新方式,在购物便捷、价格亲民的同时也存在着诸多问题,如发货不及时、商品质量差、虚假促销等。消费者在网络购物时一定要认真甄别、查看商家资质,了解商家口碑及售后服务情况,选择信誉良好、服务规范、售后有保障的团购商家,谨慎选择微商、社交平台及个人组织的微信团购群。

  五、网络传销碰不得

  新兴的网络传销是以互联网为平台,通过特定网站网页或社交平台发布传销信息,往往打着电子商务、免费获利、消费返还、网上创业、投资理财等幌子诱导消费者上钩,过程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和欺骗性。广大消费者一定要擦亮眼睛,谨防陷入网络传销圈套。

  六、消费维权要及时

  无论消费者选择何种形式的消费,都应注意保留相关凭证。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可先行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及时拨打12345、12315热线或登录全国12315平台网站、小程序、公众号进行消费维权。

  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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