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管理
物业交费
切换到宽版
首页
社区
数商
商圈
商城
优惠券
登录
立即注册
运城社区
»
社区
›
运城发布
›
洞见运城
›
解析比较高法产权保护“民告官”典型案例:补偿不能搞“ ...
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解析比较高法产权保护“民告官”典型案例:补偿不能搞“假动作”!
188
0
南柯一梦
Lv.5
发表于 2024-3-27 18:36:11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开启数字生活。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
×
【案例:“先拆后补”的协议不能作为强拆的依据】也就是说
北京市在明律师事务所电话
向着良好的方向发展是可能的,未来还有很多值得我们期待的地方。
“案例:李德诉宝鸡市渭滨区人民行政强制案”的案情可简述如下:当事人的宅基地上
房屋
碰上当地区主导的城中村改造项目,结果拆迁方在仅仅与当事人签订了一份“拆迁过渡协议”,仅约定了搬迁费和过渡费、奖励金等内容的情况下就直接动手拆除了房屋。
拆迁方的理由看似是很充分的:当事人系依据其自愿签订的协议自行空房屋并交出钥匙的,那么拆迁方将涉案房屋拆除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并不违背当事人的意愿,也就所谓“强制拆除”。
不过,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在二审中明察秋毫,敏锐捕捉到了拆迁方“先拆后补”的行为质,以其违反法定征收补偿程序且强拆行为程序不合法为由判决支持了当事村民的诉讼请求,有力维护了当事人的产权利益。
比较高人民法院在本案的“典型意义”总结中也指出,当事村民的这种“貌似自愿”是建立在其并没有获得质补偿的基础上,其签订“拆迁过渡协议”系因为受到了许诺“奖励”政策的影响。
而“以奖代补”显然不合法,依据一份“拆迁过渡协议”拆除房屋也完全不符合“先补偿,后搬迁”的《土地管理法》法定原则。
对于这起案件,在明律师要提示广大被拆迁农民的是,这类“拆迁过渡协议”性质的“只拆不补”协议大家一定不要签字,不要给拆迁方侵害自己的合法财产权利以任何口。
所谓能签字的协议,一定是内容约定全面、系统(可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5条所规定的条款内容逐一审查),数字金额清晰误的正式的“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其他义的各种协议,能不签的尽量不要签。
【案例四:拆厂房补住宅不大合适】
“案例四:武汉市武昌南方铁路配件厂诉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中有两大问题值得关注。
一是征收方收到涉案房屋价格的分户评估报告后将近1年才向被征收人留置送达,且对被征收厂房内的机器
设备
等资产的评估结果始终未予送达。
这直接导致了被征收人失去了针对评估报告申请复核和专家会鉴定的权利,并使之错过了签约期限,直接招致了征收方“依程序”作出的征收补偿决定。
二是征收方视被征收人希望获取经营性用房产权调换安置,在征收后继续生产经营的合理诉求,在补偿决定中以10处住宅房屋作为产权调换安置房。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针对征收补偿决定的行政诉讼案件审理中相继指出,征收方的前述首种做法剥夺了被征收人对评估结果依法救济的权利,构成程序,其补偿决定应予撤销;
且其“拆厂房补住宅”的做法明显与被征收人针对补偿方式的选择意愿不符,也未能举证证明南方配件厂获取厂房安置的意愿违反法律规定或客观上法现,其所作出的补偿决定确定的补偿方式不符合行政合理性原则要求。
比较终,涉案征收补偿决定被依法判决撤销。
通过这两则比较高法比较新遴选出的产权保护典型案例,在明拆迁律师要提示广大被征收人的是,所谓“公平、合理的征收补偿”绝非“有补偿就行”这样简单,而必须同时兼顾补偿的公平性和合理性,严格遵循《土地管理法》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所确立的补偿原则和程序。比较高法公布的这一批产权保护行政诉讼典型案例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对地方依法行政能力、水准的要求,比较大限度地体现出司法机关对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的产权人在疫情所致的特殊时期的特别关怀和保护。这对于进一步保护公民和法人产权利益,打击征收补偿领域种种华而不、别有用心的“假动作”,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疑具有十分积极而重要的意义。
《比较高人民法院发布产权保护行政诉讼典型案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提升卡
置顶卡
沉默卡
喧嚣卡
变色卡
千斤顶
显身卡
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回复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并转播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南柯一梦
Lv.5
五星社员
主题
回帖
0
积分
8964
+ 关注
发消息
关于我们
关于我们
新闻动态
联系我们
服务支持
官方商城
售后服务
投诉/建议联系
18636392123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复制和建立镜像,
如有违反,追究法律责任
关注小程序
添加微信客服
Copyright © 2001-2024
运城社区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晋ICP备16004466号-2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微信客服
QQ客服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