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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县2024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第三批预拨资金分配情况的公示
根据《关于转发<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修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运财社〔2022〕147号)和《平陆县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平财﹝2021﹞22号)文件精神,结合项目资金到位情况,按照2024年年初财政收支预算安排,经研究决定,预拨2024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第三批项目资金,本次预拨资金为县级财政配套资金,分配方案按照年初财政收支预算县级配套经费明细分配制定,共预拨资金747172.16元,其中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的需方补助及相关工作经费24万元;项目宣传经费13万元;用于常乐镇中心卫生院开展项目服务的预拨经费37.717216万元(具体分配明细表附后)。现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公示。
附件:平陆县2024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第三批预拨资金位分配表.xls
平陆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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