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管理
物业交费
切换到宽版
首页
社区
数商
商圈
商城
优惠券
登录
立即注册
运城社区
»
社区
›
群组
›
视听
›
视频
›
蒲剧
›
聊一聊: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签订主体及范围有哪些 ...
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回复
[现代戏剧]
聊一聊: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签订主体及范围有哪些
16
0
南柯一梦
Lv.5
发表于 2024-5-17 08:31:11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开启数字生活。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
×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订立拆迁补偿协议的主体是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同行眼中,
2023年强拆新政策
有著让人觊觎的好品质,也有著很多让人嫉妒的忠实粉丝。
=”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签订主体及范围有哪些” =”6620220121548327000”
首先,让我们确定一下被拆迁人的范围有哪些
由于被拆迁房屋分为私有房屋和公有房屋,所以当拆迁对象为私有房屋时,拆迁人应当与房屋所有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而当拆迁对象为公有房屋时,拆迁人则应当与房屋使用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此外,当房屋拆迁的对象为租赁房屋时,所涉人员范围较复杂,拆迁人应当与房屋所有权人和房屋承租人共同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其次,房屋征收部门的主体可以是谁
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是事先由市、县级人民确定的负责组织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部门。
那么,居委会可以作为行为主体参与房屋拆迁吗
居民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从我国《城市居民会组织法》第二条和第条列明的居民会的任务“
(一)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二)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调解民间纠纷;
(四)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五)协助人民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
(六)向人民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来看,居委会不属于下属部门,其职能也不包括房屋征收拆迁。
加之,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属于行政合同。因为,它是为了现公共利益,利用自身相应特权与被征收人协议,双方的地位不平等,且遵循的是行政规则。
综上,作为群众自治组织的居委会不能和被征收人签订征收安置补偿协议。
回复
点评
使用道具
举报
提升卡
置顶卡
沉默卡
喧嚣卡
变色卡
千斤顶
显身卡
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回复
南柯一梦
Lv.5
五星社员
主题
回帖
0
积分
8964
+ 关注
发消息
关于我们
关于我们
新闻动态
联系我们
服务支持
官方商城
售后服务
投诉/建议联系
18636392123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复制和建立镜像,
如有违反,追究法律责任
关注小程序
添加微信客服
Copyright © 2001-2024
运城社区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晋ICP备16004466号-2
关灯
在本群组发帖
扫一扫添加微信客服
QQ客服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