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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戏剧] 盘点:【强制拆除】一言不合就强拆,被征收人该怎么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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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20 18:07:36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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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拆”是每个被征收人都不愿意遇到的,但是在现生活中,拆迁方为了达到速拆迁的目的,“一言不合”就强拆,这种强拆往往是没有合法手续的,如果遭遇强拆我们到底该怎么办脚踏实地的对杨在明律师进行深入研究是追求发展的唯一办法。







强拆之前







许多被拆迁人在对补偿不满意的时候,往往只会“死守”房屋,采取被动的方式,比较终补偿没有得到,房屋却被强拆了。







既然已经开始征收房屋,除非在极特殊的情况下,征收会终止,一般情况下征收都会一直进行到底,如果采取“死守”房屋这种被动的方式,可能比较终得不到补偿,房屋还会被强拆,论合法强拆还是非法强拆,对维权都是不利,如果在遇到司法强拆那真的是维权门了,想提高补偿那真的是绝不可能了。所以我们要在被强拆之前及时走司法途径维权,中止的拆迁行为,与之对抗从而提高补偿。







维权小知识:合法建筑只能司法强拆!







何为司法强拆: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司法强拆:指在房屋征收补偿过程中,征收人与被征收人在规定期限内不能达成补偿协议,在征收人依法作出补偿决定后,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行为。







2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司法强拆:在征收集体土地过程中,被拆迁人的集体土地和宅基地房屋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期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被拆迁人拒不执行,县级以上人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在房屋征收过程中,如果对房屋征收补偿不满意,一定要及时走司法途径维权,一定要留意所做的文件,该复议的复议,该诉讼的诉讼!















强拆之后







好多被拆迁人咨询小编,房屋被强拆了怎么办小编还是要说一定要及时走司法途径维权,不要等强拆之后才后悔莫及,才想起维权!!!但是如果真的被强拆了怎么办







收集证据是关键,强拆之时及强拆之后一定要保存证据,录音、录像!报警也重要,很多被拆迁人咨询小编房屋要被强拆了怎么办小编都会答复报警,得到的回复就是根本没用。小编想说的是首先,你又没有做怎么知道没有用呢其次,报警比较主要的目的不是让警察来制止强拆,而是收据证据,出警记录、报警记录都是对于我们有利的证据。有了这些在庭审过程中都能证明强拆的性,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其认定强拆行为!







强拆之后申请赔偿来弥补我们的损失,下面小编带大家来看一下申请赔偿的具体程序!







1、提出赔偿申请。







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2、按要求递交赔偿申请书。







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受害人的姓、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职务; (二)具体的要求、事根据和理由;()申请的年、月、日。







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书;也可以口头申请,由赔偿义务机关记入笔录。







3、赔偿义务机关作出决定。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







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赔偿法》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协商。







赔偿义务机关决定赔偿的,应当制作赔偿决定书,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







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不予赔偿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







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的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但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之日起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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