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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戏剧]
新观点【城市拆迁】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这几个重要时间点,你搞清楚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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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柯一梦
Lv.5
发表于 2024-5-24 11: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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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目前根据房屋所使用的土地性质,房屋可以分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针对不同性质的房屋有不同的维护利益时点,下面我给大家说明一下在国有土地上的重要维护利益时点。做这些简单的事情,也可以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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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主要维护利益时点,目前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主要法律依据就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针对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一共有以下几个维护利益时点:
1征收补偿方案征求公告意见之时,根据条例第十条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市县级人民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告,征求公众意见不少于十日。根据该条款的规定被征收人是可以对补偿安置方案提出自己的意见。
际上很多被征收人还是非常重视这个时间点的都会提出自己的意见,但是是提出的意见都不专业。被征收人其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对补偿安置方案草拟意见稿以及委托律师参加听证会,如果补偿安置方案在此期间内进行合理的修订,大家就不用对后续的征收决定和征收补偿决定进行相应的复议和诉讼了,疑会大大节省大家的维护利益成本。
2征收公告发布之时,根据条例第13条的规定,征收决定英语征收补偿方案一并公告公布,此时被征收人享有法律的救济权利,即如果对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对广大被征收人而言,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时间节点,目前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诉讼时效是六个月,也就是如果你在征收决定公告之日六个月之后才提起行政诉讼的诉讼,将会被已超过时效为由被法院驳回,所以在您看到征收公告时一定要立刻咨询拆迁律师。
3房屋评估报告送达之时,征收人发布征收公告后就会进行调查登记,登记完毕后会进入评估环节,先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评估机构,多数情况下则是有相关部门组织下的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予以确定,随后评估机构介入入户评估之后出具评估报告,根据条例第19条的规定,如果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可以向房地产加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还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会申请鉴定。对鉴定结果不服的,对补偿决定不服处理。
4征收补偿决定收到之日,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如果双方达不成一致,征收部门就会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相关部门作出补偿决定并进行公告,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复议,也可以诉讼。如果此时被耽误了,房屋就可能会被面临司法强拆。
5相关部门申请司法强拆之时,被征收人在法定时限之内既不复议也不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相关部门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司法强拆。在这个时点房屋被强拆已经进入倒计时,但被征收人仍可以聘请专业的征收维护利益律师介入,仍存在将司法强拆暂停继续争取补偿利益的机会。虽然这个时间点委托律师维护利益的难度很大,但是并不是说我们没有任何维护利益的机会。
比较后提醒广大被征收人,在房屋遇到征收拆迁项目时,不要慌张,要多咨询专业的征地拆迁律师,要把不懂的事情交给懂的人来去处理,不要错过比较佳时机,比较终导致竹篮打水一场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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