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管理
物业交费
切换到宽版
首页
社区
数商
商圈
商城
优惠券
登录
立即注册
运城社区
»
社区
›
群组
›
视听
›
视频
›
蒲剧
›
看看:【一户一宅】“一户一宅”就是农民比较多有一户房 ...
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回复
[现代戏剧]
看看:【一户一宅】“一户一宅”就是农民比较多有一户房子吗它的真正含义你
19
0
南柯一梦
Lv.5
发表于 2024-5-26 08:49:20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开启数字生活。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
×
在践过程中,有很多人没有搞清楚到底什么是“一宅一户”的原则,以为别人家有很多住宅就是违反了这个规则,那么到底是不是这样的呢这篇文章,小编就给大家仔细讲一下。这意味着
2023年拆迁新政策
是行业的风向标,能够给人们带来很大的自信心。
案例
在厦门市某村落的拆迁过程中,张先生家与拆迁签订了相关协议,张先生将用自己本来拥有的层砖混结构的房屋获得该两套房的补贴,并且应要求将于2022年2月28日搬离自己的家中,除此之外,张先生还将得到1822507元的现金安置费。
同年4月,张某与同村的李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将从李某处购买价值126000元的房屋一套,并且双方约定该房子日后的补贴都全部转让给张某,旁人不得干涉。协议签订后,李某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交付张某,之后张某将该房子再次翻建为层砖混结构房屋。
2022年,李某觉得张某的翻建行为严重的违反了一户一宅的原则,要求张某返还房屋。后经法院查明事得知,该房屋是李某父亲在1974年申请获得的,李某获得该房屋是在1994年获得,同时,李某在2022年将农业户口转为非农户口。
问题
在上述的案例中,比较集中的冲突就是张某的行为是否违反一宅一户的原则,除此之外的一个问题就是李某已经变成了非农户口,有没有资格出卖宅基地
分析
“一户一宅”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之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在出卖、出租后,不得再行申请宅基地。宅基地的使用是基于特殊身份的存在,是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特殊权利。
在这个案例中,张某和李某同属于一个村集体,在关系上张某有资格受让李某的房屋。张某与李某的协议并不是基于买卖出租等方式进行的,而是通过一种征收的行为,因此,即使在两人签订协议的时候李某已经没有宅基地了,两人的协议依然有效,张某也合法获得宅基地,符合一户一宅的原则,如果张某受让的房子涉及到拆迁问题,那么张某依然可以获得补偿。
一宅一户限制的是宅基地并不是住宅,张某因为宅基地获得的两套住房并不属于法律限制的范围,同时位置也不在本村,也不影响。至于李某,即使是在城市买了住宅也与农村的宅基地没有关系,不影响他对村里宅基地的处分。李某的非农户口只是限制了李某对于村里房屋的修建重建权利,李某只能等房子自然倒塌之后还给村集体,但是像案例中同一集体经济成员之间的转让是允许的。
本文转自“络综合平台”如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联系删除。
回复
点评
使用道具
举报
提升卡
置顶卡
沉默卡
喧嚣卡
变色卡
千斤顶
显身卡
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回复
南柯一梦
Lv.5
五星社员
主题
回帖
0
积分
8964
+ 关注
发消息
关于我们
关于我们
新闻动态
联系我们
服务支持
官方商城
售后服务
投诉/建议联系
18636392123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复制和建立镜像,
如有违反,追究法律责任
关注小程序
添加微信客服
Copyright © 2001-2024
运城社区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晋ICP备16004466号-2
关灯
在本群组发帖
扫一扫添加微信客服
QQ客服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