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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农村垃圾污水处理和城市环境卫生薄弱地段整治为重点
本报讯(记者 秦洋)1月12日,记者从省政府网站获悉:《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业已出台。省政府要求各地要结合城乡爱国卫生清洁运动,以农村垃圾污水处理和城市环境卫生薄弱地段整治为重点,持续深入开展整治行动,统筹治理城乡环境卫生问题,努力创造促进健康的良好环境。
依据《实施意见》要求,县级以上城市要结合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工作,集中开展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不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实行环境整治与改造提升相结合,加快城市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推行 数字化城管系统和城乡生活垃圾、污水统筹治理,实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运行,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推进城镇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不断提高对生活垃圾和污水进行处理的行政村比例。推行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和资源回收利用,逐步实现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等多项举措。农村以垃圾、污水处理为重点,集中开展乡镇和村庄环境卫生整治,加大环卫设施投入,建立和完善清扫保洁等卫生管理制度和村规民约,积极组织开展义务劳动,平整道路,清理乱堆乱放,拆除违章建筑,疏浚坑塘河道。加强乡镇垃圾清运 设备和中转设施建设,有步骤、有重点地建设村镇垃圾、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因地制宜建立符合当地实际的农村垃圾收集清运处理体系,逐步实现规范化管理等。
与此同时,《实施意见》还明确了切实保障城乡饮用水安全、全面推进农村改厕工作、科学预防控制病媒生物、深化健康 教育和健康促进等重点工作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