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管理
物业交费
切换到宽版
首页
社区
数商
商圈
商城
优惠券
登录
立即注册
运城社区
»
社区
›
品牌运城
›
百科进阶
›
了解:【土地性质】大家都知道国有和集体土地,可你知道 ...
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了解:【土地性质】大家都知道国有和集体土地,可你知道如何区分土地性质吗
31
0
南柯一梦
Lv.5
发表于 2024-6-19 15:14:09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开启数字生活。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
×
在拆迁过程中上,有许多被征收人不知道自家的土地性质到底是国有土地还是集体土地,今天我就给大家简单的说一下,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区别。期间
房屋
拆迁律师免费咨询网也做了许多的调整,调转了
产品
研发的方向,为了更好的迎合市场的需求。
一、如何区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施条例》第二条规定“下列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所有:
(一)城市市区的土地;
(二)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
()依法征用的土地;
(四)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
(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
(六)因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地集体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二、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所适用的法律
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由此可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调整的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法律关系。而集体土地则适用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施条例》。
在遇到征地拆迁时,大家一定不要慌乱,而应当仔细阅读征收补偿决定,寻找其点,看看是否缺少补偿项目,补偿是否合理,房屋性质是否认定有误,是否存在把经营性用房按照住宅房屋的用途补偿,是否遗漏补偿项目(如房屋占地的土地价值的补偿、经营性用房停产停业损失等),然后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程序寻求救济,撤销不合法的征收补偿决定。需要大家牢记的是6个月的行政诉讼起诉期限,千万不要让权利不行使过期作废,那将会给被征收人的后续维护利益制造较大的困难。
■ 内容来源于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提升卡
置顶卡
沉默卡
喧嚣卡
变色卡
千斤顶
显身卡
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回复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并转播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南柯一梦
Lv.5
五星社员
主题
回帖
0
积分
8964
+ 关注
发消息
关于我们
关于我们
新闻动态
联系我们
服务支持
官方商城
售后服务
投诉/建议联系
18636392123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复制和建立镜像,
如有违反,追究法律责任
关注小程序
添加微信客服
Copyright © 2001-2024
运城社区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晋ICP备16004466号-2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微信客服
QQ客服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