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回复

[现代戏剧] 最新:城中村拆迁,是按房屋际面积补偿还是按人均安置面积补偿

26 0
发表于 2024-6-22 11:23:11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开启数字生活。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qq_login wechat_login

×

在现生活中对城中村进行改造的情形是非常多的,而城中村改造就需要进行房屋拆迁,拆迁房屋就需要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那么城中村拆迁,是按房屋际面积还是按人均安置面积进行补偿据相关报道,拆迁咨询律师在很大一部分程度上引领著市场行情的变化。

一、城中村拆迁,是按房屋际面积补偿还是按人均安置面积补偿

依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对城中村进行改造的,一般是按被拆迁房屋的际面积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二、拆迁过渡期补偿房租的计算

1、农房安置方式农房安置行货币化安置或现(建)房安置,被安置对象可自主选择安置方式。允许被安置户部分人选择货币化安置,部分人选择现(建)房安置。鼓励货币化安置。选择现(建)房安置的,严格按78号令的有关标准进行安置。安置房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相对集中选点修建。

2、农房搬迁及奖励(一)选择货币化安置的,一次性按8000元人奖励。(二)选择货币化安置或现(建)房安置方式,自拆迁通知之日起10日内签订安置协议并交出旧房的,按3000元人奖励;20日内签订安置协议并交出旧房的,按1000元人奖励;超过20日的不予奖励。()选择现(建)房安置需过渡的,按每人每月200元发给过渡费。被安置人员在农房拆迁单位的安置通知时限内未入住的,停发过渡费。(四)一个安置户中部分人员选择货币化安置、部分人员选择现(建)房安置方式的,以原证载住房户的人均面积为基数,对其中选择货币化安置的人员按规定给予奖励。(五)选择现(建)房安置方式的,原《农村房屋宅基地使用证》记载人均面积不足352的,仍按78号令及本意见的有关标准结算。在征地单位规定时限内一次性结清房屋补差款的,征地单位可按50%惠结算该补差款。

3、农转非人员配偶的住房安置及婚嫁生育人口住房安置的确认凡具有五城区及高新区非农业正住户口,持有《农村房屋宅基地使用证》,经所在单位证明未参加房改或在他处住房的“农转非”人员的配偶,纳入住房安置人数计算,其补偿安置按下列规定办理最新:城中村拆迁,是按房屋际面积补偿还是按人均安置面积补偿一)行货币化安置的,以其持有的《农村房屋宅基地使用证》所载正房面积为依据进行结算:原有住房人均面积不足352的,按人均352给予补偿,不足部分以相邻区位经济适用房标准价格扣减300元2进行结算;原有住房面积超出人均352的,超出部分由征地单位按300元2给予补偿。(二)行现(建)房安置的,以其持有的《农村房屋宅基地使用证》所载正房面积为依据进行结算:原有住房面积超过人均352的,超出部分由征地单位按比较高不超过300元2的建设成本价给予补偿;原有住房面积达到人均352,但所安置的房屋不足人均352的,不足部分由征地单位按600元2予以补助;原有住房面积不足人均352而按人均352安置的,超出部分按900元2购买;安置住房超出人均352的,超出部分由被人员按当时当地的商品房指导价格购买。()征地公告后,依法婚嫁、生育人口必须具有征地范围内正住户口,方可作为安置对象。其转非安置和住房安置的截止日期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

以上知识就是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对城中村进行改造的,一般是按被拆迁房屋的际面积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的。

服务支持

官方商城 售后服务
投诉/建议联系

18636392123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复制和建立镜像,
如有违反,追究法律责任
  • ewm_b关注小程序
  • ewm_a添加微信客服
Copyright © 2001-2024 运城社区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地图 晋ICP备16004466号-2
关灯 在本群组发帖
ewm_a扫一扫添加微信客服
QQ客服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