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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第二届“河津·龙门杯”全国园丁诗词大赛正式拉开帷幕,面向全国广大教师和诗词爱好者征集优秀诗词作品。
本次大赛旨在进一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诗词校园、书香校园建设,展现教师们积极进取、倾囊授业的精神风貌。 此次大赛由运城市 教育局、中共河津市委宣传部、运城市文联、运城市诗词学会联合主办,河津市教育局、河津市文联、河津市诗词学会承办。自即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广大诗词爱好者可通过电子邮箱提交作品参赛。
大赛主题鲜明,要求参赛作品围绕“弘扬园丁精神”“反映河津市新面貌”和“表现河津加强文化建设,推进中华传统文化教育的新进展”三大方面展开创作。一方面,鼓励参赛者通过诗词展现教师们的辛勤耕耘、无私奉献和勇于创新的精神;另一方面,也期待参赛者能够深入挖掘河津市的地域特色、历史人文和现代化建设成就,用诗词描绘出这座城市的独特魅力。 为了确保大赛的公正性和权威性,本次大赛将采取全过程匿名方式初评、终评,并通过合议、公示、公告等环节确定最终获奖名次。
同时,大赛组委会对参赛作品的版权问题也做出了明确规定,严禁抄袭、套改、嫁接他人作品,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资格。
据悉,本次大赛共设置等级奖107名,包括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30名和入围奖60名。获奖者将获得丰厚的奖金和证书,并有机会将作品结集出版。此外,所有获奖作品还将被收录进大赛作品集,成为传承和发扬中华诗词的宝贵财富。
河津市近年来高度重视文化建设,以创建“中华诗词示范市”为牵引,在全市中小学扎实开展“诗词进校园”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此次举办第二届“河津·龙门杯”全国园丁诗词大赛,正是对中华诗词文化的一次有力 推广和传承。期待广大诗词爱好者积极参与,共同为中华诗词文化的繁荣和发展贡献力量。
征稿要求及规则说明 :
1.采取全过程匿名方式初评、终评,并通过合议、公示、公告等环节确定最终获奖名次。
2.诗词默认平水韵和词林正韵,新韵需注明,但新旧韵不能混用。 3.每人限投3首(联章体、组诗除外)。
4.严禁抄袭、套改、嫁接他人作品。凡涉及侵权等法律问题,作者文责自负。
5.凡投稿参赛者,即视为认同“龙门杯”全国园丁诗词大赛征稿启事规则。 主办方对本次所有入围作品有出版、宣传等权利,不再向作者另付报酬。
投稿方式: 本次活动仅限电子邮箱
投稿须注明“第二届河津·龙门杯全国园丁诗词大赛投稿”字样,请填写真实姓名(与身份证相符)、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
大赛联系人:河津市文联马金红、牛馨霞,电话:0359-50251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