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管理
物业交费
切换到宽版
首页
社区
数商
商圈
商城
优惠券
登录
立即注册
运城社区
»
社区
›
品牌运城
›
百科进阶
›
【房屋拆迁】房屋拆迁公告公布后 还有办法获得更多补偿 ...
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房屋拆迁】房屋拆迁公告公布后 还有办法获得更多补偿吗?
450
0
南柯一梦
Lv.5
发表于 2024-7-21 11:56:46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开启数字生活。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
×
自家土地完成了确权,也不一定能够保证土地就是自己的了,还要还注意规避这几种情况,否则,即使你完成了据专业人士报道,村里修路占用土地补偿还会有很大的上升期,市场业务也在不断的扩大,未来一定会越做越大的。
一、并没有办法获得更多补偿,并且一些行为还是违反规定的。
依据《国有土地上
房屋
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即房屋纳入到拆迁范围确定以后,被拆迁人如果在拆迁范围之内进行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的行为,针对增加的部分是一分钱不给于补偿的。此时间节点为:颁布拆迁公告之日起开始计算,房屋征收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拆迁暂停办理就是已经决定要拆,但在拆迁之前针对拆迁范围内的房产进行评估以便对户主作出相应补偿或者安置方案,在这个期限之内暂停办理就是在暂停期内禁止房屋所有权人变更房屋的面积以及归属,禁止人口潜入该房屋所在户口。
二、拆迁暂停办理是为了便于国土规划部门和房屋管理部门对该区域的人口进行统筹规划。
1、以拆迁暂停办理之日为时间节点,是否离异或丧偶后是否再婚、是否已满法定婚龄对该区域居民进行分户划分;
2、拆迁暂停办理之日为时间节点,是否在之后擅自抢建改建对新建部分补偿作为依据;
3、拆迁暂停办理之日为时间节点,被拆迁房屋是否超过批准使用期限对房屋补偿作为依据;
4、以拆迁暂停办理之日为时间节点,是否能够进行过户、
出租
、抵押、交易等补偿行为依据;
5、以拆迁暂停办理之日为时间节点,房屋户口是否能够进行入户、分户、移户等户籍变更行为依据。
本文转自“络综合平台”如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联系删除。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提升卡
置顶卡
沉默卡
喧嚣卡
变色卡
千斤顶
显身卡
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回复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并转播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南柯一梦
Lv.5
五星社员
主题
回帖
0
积分
8964
+ 关注
发消息
关于我们
关于我们
新闻动态
联系我们
服务支持
官方商城
售后服务
投诉/建议联系
18636392123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复制和建立镜像,
如有违反,追究法律责任
关注小程序
添加微信客服
Copyright © 2001-2024
运城社区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晋ICP备16004466号-2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微信客服
QQ客服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