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叙述:【拆迁】以旧城改造义做商业开发,降低被征收人补偿的行为属于!

989 0
发表于 2024-7-22 10:43:43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开启数字生活。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qq_login wechat_login

×

随着新修改的土地法施日期的临近,各地集体土地上发生的征收情况变得也多起来,不论是城中村还郊区都遇到了“城中村”改造,旧城改造的义施的征收情况,而又以“旧”和“老”的义给补偿也“打折”。期间房屋拆迁律师免费咨询网也做了许多的调整,调转了产品研发的方向,为了更好的迎合市场的需求。







但际却是开发商在为商业开发做准备。















什么是合法征收







合法征收的前提一定是给予公共利益的需要,而且法律已经明确了公共利益的范围:







首,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第二,由组织施的能源 交通 水利等基础设施。







第,由组织施的教育、科学、文化、环境保护等等。







第四,由组织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需要。这个保障性安居工程是哪一类的的房屋,保障性安居工程针对一些低收入家庭,保障有房进行居住,这里面涉及到经适房这几个房子,这具有保障的,这些土地都是划拨而来的。







第五,按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来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地段进行旧城改建。很多打着旧城改建的义行的商业开发。







旧改需要符合几个条件







1、必须来组织施;







2、必须是按照城乡规划法规划;







3、旧城改建必须是旧城区,危房集中就是危险的房屋,而且基础设施非常落后,非常落后的地段,所以在城市当中非常落后,需要进行改造,在这种情况下才属于旧城区改建,刚建好两年,或者是自己宅基地盖的房子,就以改建的义进行拆除,很明显不符合这个规定的,当然还有一个兜底性条款,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的公共利益的需要。







这种时候就要注意,生活水平降低是比较明显的拆迁行为的表现,遇到这种情况时要首时间联系律师咨询清楚,再决定是否签协议。







本文转自“络综合平台”如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联系删除。
263455

回复

avatar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qq_login wechat_login

本版积分规则

服务支持

官方商城 售后服务
投诉/建议联系

18636392123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复制和建立镜像,
如有违反,追究法律责任
  • ewm_b关注小程序
  • ewm_a添加微信客服
Copyright © 2001-2024 运城社区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地图 晋ICP备16004466号-2
关灯 在本版发帖
ewm_a扫一扫添加微信客服
QQ客服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