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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 咨询 城乡居民医保如何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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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26 10:42:09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参保人在居民医保缴费后,在相应待遇享受期未开始前因重复缴费、参加职工医保或其他统筹地区居民医保、大学生参军、移民、死亡等,可在各镇(街道)政府服务大厅终止相关居民医保参保关系的同时,到退费地医保部门或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申请办理退费。

  1.因死亡退保退费人员(预缴费当年12月31日之前死亡【包含31日】):(1)税务局开具的次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凭证(2)公安部门开具的死亡证明(3)本人或直系亲属银行卡复印件(注明开户行名称)

  2.参加职工医保等其它原因退保退费人员(截止预缴费当年12月31日之前【包含31日】):(1)税务局开具的次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凭证;(2)外地医保参保缴费相关凭证;(3)退保人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注明开户行名称)

  咨询电话:0359-8053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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